日前,北辰区市场监管局

通报4起

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案例1: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案件线索移送函,称当事人生产的红外量子电灸暖疗床垫涉嫌存在虚假商业宣传问题。随即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销售的红外量子电灸暖床垫外包装标注有“舒筋活血、疏通经络”、“增强人体免疫力”的宣传内容,经核实,上述宣传内容当事人均无法提供宣传依据,系虚假宣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商业宣传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2: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称当事人超范围经营冷荤菜,涉嫌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现场能够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冻冷藏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不含冷食类项目。同时在淘宝闪购平台开设店铺,上架了15种凉菜,均不在其食品许可证经营项目内。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未经许可在网上制售冷食类食品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3: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某超市涉嫌销售标签标注虚假内容的食品一案进行调查的过程发现,该超市从当事人处购进涉案食品羔羊肉片,当事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执法人员立即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从事牛羊肉等肉制品批发零售,具备营业执照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当事人采购预包装羔羊肉卷(规格:2.5kg),自行切片分装成500g规格的羔羊肉卷并张贴标签再对外进行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构成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4: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对一家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委托生产的两种风味配制酒的标签涉嫌误导消费者。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为了提高食品销量,在食品(配制酒)的标签上,使用“茶”字,字号偏大,其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第3.5条“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食品混淆。”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 | 微北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