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切实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现面向社会征集有关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范围

泰山区范围内的涉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的线索。具体包括:

1、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履行协作手续或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对企业、群众财产采取强制措施、通过“钓鱼”执法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等。

2、趋利性执法问题。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考核考评结果与罚款收入挂钩、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的案件管辖权、为增加罚款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需要随意设置监控设备等。

3、乱罚款问题。以罚代管、随意给予顶格罚款、“频繁罚”“定额罚”、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等。

4、乱检查问题。重复检查以及检查计划该备案不备案、该批准不报批、该“扫码入企”不扫码、该线上办理不线上办理、该联合不联合,随意超规定的频次上限检查,以调研帮扶观摩等名义变相检查等。

5、乱查封问题。委托实施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重复查封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超过法定期限查封,未妥善保管或使用、损毁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具备解除查封情形仍不作出解除查封决定等。

6、委托第三方辅助执法不规范问题。无法定依据委托或者超出法定范围委托第三方,对第三方辅助执法工作疏于规范、管理和监督;第三方假借行政执法机关名义实施行政执法、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政执法机关和人员替第三方招揽业务、与第三方有利益往来,以及借第三方谋取私利、借机推销或“吃拿卡要”等。

三、受理渠道

1、泰山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电话:8272896。

2、投诉举报电子邮箱:tsqfzj@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线索”)

四、注意事项

1、提倡投诉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和准确的联系方式,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是便于及时准确核实情况、反馈处理结果。对所有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2、举报内容应力求详实真实,应包含被投诉举报对象、具体事发时间、地点、经过以及能够证明违法事实的相关证据,以便于调查取证。

3、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泰山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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