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客商王先生因多年前在陕西汉中购置房产一事陷入深深的无奈与苦恼。他早年出资购买的房产,在项目即将交付之际被告知所持合同无效,要么接受大幅涨价,要么放弃等待已久的房产。
王先生回忆,2017年,老家在甘肃陇南的他因钟情于汉中的山水风光与文旅发展潜力,决定购买汉中市中山街十字“东和钟心城时代广场”的酒店房产,该酒店设计面积7000余平方米。截至2019年,他已分六次支付1100万元,原本计划在此投资经商、携家人安居。然而,项目开发公司因实控人变故,资产被依法收缴国有。焦急等待的王先生及其他准业主随后得知,政府指定汉中市汉台区城投二公司接手项目开发,停滞已久的“东和钟心城”终于重启施工。
王先生表示,城投二公司接手后,积极履行了本地住房业主的房屋买卖合同(尽管合同名称并非“买卖合同”),却拒绝继续执行前开发公司与他签订的酒店房屋买卖合同。2025年4月,城投二公司相关负责人与他沟通,提出要么放弃房产通过诉讼追回本金,要么按每平方米约6000元的价格(涨幅近半)继续履行合同,王先生当即拒绝。后续公司其他领导的谈判意见与此前一致:要么大幅涨价,要么放弃合同、诉讼追本。经了解,其他购买商铺的业主未被要求涨价,唯独他的酒店房产需提价,这让他无法接受。即便同意退本金,接手的开发公司也拒绝承担违约金及购房款利息。
2026年春节前后,项目基本完工,待验收交付。同年3月,汉中市汉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张某约见王先生,称城投二公司已并入该集团,他负责处理此事。张某明确表示无法维持原合同,退本金问题不大,但利息无法承担。王先生提出,若原合同确实无法履行,必须支付购房款利息。然而前不久,王先生突然从他人口中得知,他所购的酒店房产已有人开始装修,还举办了开工仪式,开发公司项目负责人竟然也参与了开工仪式。他随即前往工地阻止施工:“我掏钱买的房子刚完工,职能部门尚未验收,开发商单方宣布合同无效,凭什么让别人装修?”此后,他再次与开发公司协商,对方承诺若他放弃原合同,一年内返还购房本金,但利息和违约金仍无法解决。
面对现状,王先生对笔者坦言:“我当然希望继续履行原合同,毕竟当初投资酒店是再三斟酌的决定。但从付款到项目完工待交付,已过去九年。开发商变了,人家另有计划不想卖,我也没办法。上千万投资等了九年,要求支付利息和违约金并不过分。”他认为,后续接手的开发公司既然全盘接收项目,就应一视同仁——其他商户住户的原合同能继续履行,为何自己一个外地客商购买的房产就被单方面撕毁合同?作为地方国企,这种做法与汉中市委市政府一贯倡导的优化营商环境严重不符,令他深感遗憾。
再者,令王先生苦恼的是,自己多年来投资这么多,有借贷有利息,本希望通过项目交付后尽快开张营业收回多年的投资,谁料出了这个开发商单方撕毁合同契约的意外,让他难以面对。
法律人士提醒王先生,尽管项目施工前签订的协议在购房合同合法性上可能存在瑕疵,但合同无效并不意味着双方的买卖契约关系不存在。开发商收取并使用购房款(定购款)的事实客观存在,后续接手公司既然全盘接收项目,就应妥善处理项目遗留的全部问题,对所有业主一视同仁。政策也应当公开透明、统一明确,并及时向全社会公示。据其他业主透露,他们也曾因该项目长期未能完工交付等问题,多次向区、市多部门反映情况。这些业主同样可能面临两种情况:当初购房价格较低的,需补交购房款;购房价格较高的,即便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款,也可能无法实现。
目前,经过多方沟通协调,王先生最新反馈的情况是:开发公司——汉中市汉台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表示,该楼盘项目已通过第三方评估确定了统一标准价格。对于当初购房价格未达标的业主,可能面临补交房款或被收回房屋的选择;而购房价格达到标准的业主,则可继续履行原合同。不过,开发公司尚未以正式公告的形式将具体方案通知所有业主,大家只能拭目以待后续进展。
来源:金蕾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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