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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阅读日,上海作家书店“巨鹿之赞”系列文学讲座如期举行。这一次的题目是“我的‘野草’年代”,由复旦大学教授郜元宝从他的散文集《生涯琐记》谈起。这本书是郜元宝多年从事文学研究、批评与教育工作之后,回望来路、梳理成长历程的私人书写,也是一份关于阅读如何塑造一个人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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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文学创作中心主任刘运辉在阅读《生涯琐记》时,常常会心一笑。他说:“我们看到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写作和阅读对一个人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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郜元宝

郜元宝坦言,自己有一点追慕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然而郜元宝的父亲虽是乡村教师,却从不干预儿子的学习生活;母亲根本不识字。在这样的家庭里,大人对孩子的成长究竟该不该介入?是全然放手,还是适当引导?郜元宝把这问题抛给了在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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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座无虚席

他从鲁迅的《社戏》说起。在《社戏》中,鲁迅难忘的夜晚发生在外婆家:他与村里一群孩子摇着小船去邻村看戏。起初母亲反对,但外婆发话了——这不是待客之道,孩子想做什么就让他去做。邻村一个孩子打包票说大家都会水,出不了事。那晚,母亲没有跟去。郜元宝感慨道:“如果她跟过去了,或者派一个大人跟着,就没有小孩子的天地了,也就没有《社戏》这篇文章了。”但母亲并非不关心——孩子看完戏、偷吃了豆子,回到桥门口时,发现桥上有个黑影,正是等候多时的母亲。她忍住了那份不放心,让孩子往前走出自己的路。郜元宝说:“这是很难得的教养之道。”

童年的世界是什么样的?郜元宝回忆,他所在的公社只有十几个村子,大同小异。但在孩子眼里,今天走出离家两公里,明天走到三公里之外,就觉得新鲜极了,仿佛一切都不同。其实环境未变,只是孩子会发现细节:每户人家的生活不一样,每个人的长相不一样,饭桌上的饭菜也不一样。就这样不断地发现,他度过了童年和少年,直到去市里读高中,才真正开始认真读书。

1982年,郜元宝来到上海,在这座城市生活了四十多年。他喜欢上海的丰富,但它毕竟是一座城市。他至今记得从乡村走到城市的震撼:石桥村因一座小石桥得名,大多数村子是泥土地,一年四季都是土。进了城,柏油马路、规整的街道、整齐的商店和建筑,还有杂乱无章的城市民居,人们的谈吐、语言都与乡下不同。“这种震撼是本质的震撼,”他说,“是我从乡下的自然人,进化为城市人、文明世界里的社会文化人。”那种走在铜陵市街道和小巷里的新鲜感,在上海已很难找到了。

还有一个细节令人动容——郜元宝至今不知道自己的真实生日。小时候家里穷,母亲只记得一次煮了两个鸡蛋,他和妹妹一人吃了一个,那是唯一有记忆的生日。后来上大学办集体户口,同学都有生日,他没有。回去问父母,他们一紧张,记忆的弦也断了。好在复旦大学当时很宽容,让他自己定一个。“我一点也不为这个事情感到怨由,更不会怪我父母。”

那么,书对人究竟意味着什么?郜元宝说:“我们对书的感情,不是对物质形态的书的感情,而是对生活本身——促使我们能够想到写书,想到通过书来交流自己的想法和感情——这样才对书有一定的认识。”如果抛开了这些,书就只是物质的存在。同样一本书,不同的人读来所得不同,因为书的形态虽是物质的,但它成为书,不仅靠纸张和字迹,更靠读者与作者之间借以沟通的思想与情感。“要把一本书记得牢牢的,不是记它的片言只语,而是记真正触动你的、作者的想法和感情。”

琐记不琐,往事重勘。《生涯琐记》是郜元宝教授的一堂“课后闲聊录”,他用质朴而幽默的笔触,将自己的人生来时路娓娓道来,把属于他个人也属于一代人的记忆泼洒纸上。在这本书里,不仅能够看到一位学者的感性心情,更看到阅读与写作如何在贫穷与匮乏中,为一个人打开了世界。

原标题:《“巨鹿之赞”的文学讲座,郜元宝讲阅读如何塑造“顽童”》

栏目编辑:华心怡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徐翌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