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14岁男生残忍杀害15岁同班少女案即将一审宣判。

作为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我全程亲历这场悲剧的维权之路,我既坚守法治底线,也满心悲悯与思索。当下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法治之痛,已然清晰凸显,亟待司法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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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案件的困境,是被害家庭陷入双重绝望:一方面,受制于未成年人犯罪特殊司法政策,即便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刑罚裁量往往难以契合民众对实质正义的朴素期待,公平正义的痛感难以真正抚平。另一方面,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标准极低,既无死亡赔偿金,更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即便家属穷尽民事程序,也无法获得足以慰藉伤痛的赔偿,丧亲之痛叠加经济与精神的双重无助,让受害家庭深陷绝望。

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初心,本是法治的温情体现,但这份温情不该成为漠视被害者权益的理由,更不能让失职监护人置身事外。无数案例证明,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根源往往是监护人监护缺位、管教失责,本该履行的监护义务形同虚设,才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作为一名始终坚守公平正义的法律人,我始终认为,司法的温度是双向的,未成年司法保护更应兼顾双方权益。恳请司法机关在本案中,积极探索对未成年犯罪监护人启动惩罚性赔偿,这并非单纯的惩戒,而是责任的归位,更是对被害家庭最实在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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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职监护人承担惩罚性赔偿,既能倒逼未成年人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从源头防范类似悲剧,又能打破现有民事赔偿的困局,给被害家庭带来经济补偿与精神抚慰,让他们感受到法治的公平与善意。

从业多年,我始终坚信,真正的司法公正,既要守护犯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更要守护被害者的生命尊严,慰藉受害家庭的无尽伤痛。法律的意义,从来不止于惩戒,更在于修复与抚平。

期待本案能成为司法创新的契机,以惩罚性赔偿破解当下法治困境,既坚守未成年司法的初心,也绝不辜负每一份伤痛与诉求,让法治有力度,有温度,让实质正义照亮每一个受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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