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因假冒知名互联网企业“某节跳动”及“某音”的被裁员工,在社交媒体发布虚假内容进行引流并售卖课程,近日被法院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需赔偿相关企业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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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原告某音视界与某音科技分别是“某节跳动”系列商标的持有者及“某音”平台的运营方。法院认为,经过长期经营,“某节跳动”与“某音”作为企业标识已具有广泛的市场影响力和识别度。

法院查明,2024年6月,涉事的A公司与一家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为其提供获客服务。此后,A公司在多个社交平台频繁发布短视频和图文笔记,自称是“某节跳动裁员裁到的36岁Java后端”或“37岁被某音裁员”的程序员。这些内容通常配有伪造的企业工牌、裁员通知截图等元素,并以“多年面试资料免费分享”为诱饵,吸引用户关注。

在获得用户互动后,A公司便通过私信或评论区引导用户关注第三方公司的账号,进而推销其付费培训课程。更甚者,其还虚假承诺可为学员提供进入“某节跳动”、“某音”等上百家知名企业的内部推荐机会。

法院指出,A公司的行为以营利为目的,恶意利用了原告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影响力,为第三方谋取了竞争性利益。其虚构前员工身份进行商业宣传的行为,不仅欺骗、误导了广大消费者,也破坏了“某音”平台的内容生态,干扰了正常的算法推荐机制。因此,该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及不正当竞争。

最终,法院判决A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原告某音视界、某音科技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6万元。该判决为类似利用网络虚假人设进行引流营销的行为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