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关联公司发工资,离职补偿公司按2360算,法院:拿出证据来!

两家关联公司发工资,离职补偿公司按2360算,法院:拿出证据来!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明明每个月到手工资一万多,公司却非说你只拿两千多?更离谱的是,干了七八年的老员工,公司转头就说“你才来三年”。深圳的蒋先生就碰上了这样的事,他用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们:别怕,法律会替你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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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干了快七年,公司说“你才来三年”

事情经过:干了快七年,公司说“你才来三年”

蒋先生在深圳某甲公司上班,从2016年10月就开始干,一直干到2023年6月。这期间,他的工资从来没低于一万块,社保也一直正常交着。可公司突然有一天跟他说:“你走吧。”蒋先生心里憋屈,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收拾东西走人。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公司后来竟然说:“你蒋某人是2020年6月才来的,工资就2360元一个月。”这话谁信?一个干了快七年的老员工,月薪才两千多?蒋先生气不过,直接告到了法院

一审判决:公司输了,要赔10万

一审判决:公司输了,要赔10万

一审法院查明事实后,认定蒋先生的入职时间是2016年10月1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14380.74元。既然公司先提出解除合同,又拿不出证据证明是蒋先生自己走的,法院就按公平原则,判公司支付蒋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100665.18元。

公司不服,上诉到深圳中院,要求改判“不用赔钱”。可蒋先生连答辩都没去——不是他不在乎,而是他觉得自己有理,证据都在,不怕公司耍赖。

法院怎么判:公司证据不足,维持原判

法院怎么判:公司证据不足,维持原判

深圳中院的法官一看案子,就抓住了关键:公司说蒋先生是2020年6月入职、月工资2360元,可蒋先生拿出的社保记录和银行流水清清楚楚——公司从2018年8月就给他交社保了,另一家关联公司从2017年8月就开始给他发工资,而且每个月发的一万多元,远远高于公司说的2360元。

法官在判决里说得明明白白:“某甲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员工的月工资支付明细等相关材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翻译成大白话就是:公司说员工工资低、入职晚,就得拿出证据来,拿不出来就别怪法院按员工说的判。

最终,深圳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不仅得赔10万多,还得承担一审、二审的诉讼费。

这个案子给咱们打工人什么提醒?

这个案子给咱们打工人什么提醒?

  1. 工资流水和社保记录,是铁证
  2. 蒋先生能赢,全靠这两样东西。银行流水证明他每月拿一万多,社保记录证明他2018年就开始在公司干。这些证据比公司嘴上说的“你才来三年”管用一百倍。
  3. 入职时间别光听公司说
  4. 很多公司喜欢玩“入职时间”的把戏,把老员工说成新员工,目的是少赔经济补偿。记住:社保记录、工资发放记录、劳动合同、工牌、考勤记录,都能证明你什么时候来的。
  5. 公司说“你工资2360”,你得拿出实际工资的证据
  6. 工资条、银行流水、微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只要证明你实际拿的钱比公司说的高,法院就会支持你。
  7. 别怕公司“耍赖”,法律讲证据
  8. 公司拿不出证据,法院就会按员工提供的证据判。这个案子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公司说员工工资低、入职晚,可拿不出证据,最后赔了10万。
遇到类似情况,你该怎么做?

遇到类似情况,你该怎么做?

  • 保存好工资流水:每个月发工资后,截图或打印银行流水,最好能显示付款方是谁。
  • 社保记录定期查:登录当地社保局网站或APP,定期查看公司是否按时交社保,记录好起始时间。
  • 别轻易签“自愿离职”:如果公司让你走,别急着签字。先问清楚是公司辞退还是你主动辞职,保留好聊天记录或录音。
  • 收集一切能证明“你在这里干过”的东西:工牌、工作群聊天记录、工作邮件、加班通知、会议记录,都是证据。
最后想说的话

最后想说的话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保护手里有证据的人。蒋先生的故事告诉我们:别怕公司耍赖,只要你把证据留好了,法院就是你的靠山。打工人不容易,但该拿的钱,一分都不能少。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情况,别忍气吞声,拿起法律武器,该维权就维权。转给身边的朋友,让更多人知道:证据在手,底气我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