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内容:

聊聊上周去天津调解学院的收获。

印象最深的,是一位经验丰富的老调解人授课时的一句话:情绪稳定是一名调解员的必备素养

我觉得这句话不仅对人民调解员适用,对于法院人同样适用。

还记得当初还在综合部门工作的时候,就有业务庭来的老同志点评说,橙子很适合在民庭工作,我问何以见得?回答说因为你脾气好。当时还有点不太理解,为什么脾气好的人更适合民事审判工作?现在想想,是不是因为脾气好的人情绪更稳定,所以才更适合?

为什么要情绪稳定?

情绪稳定,是应对当事人的需要。

法院诉讼的人,都是遇到了纠纷,而且是不好解决的纠纷。大家都听过一句老话,叫一脑门子的官司,经常被用来形容一个人的忙碌和焦虑。所以当事人来到法院,通常是焦虑、烦闷、忐忑、多疑等等,反正不会有正面情绪,和法院人打交道,往往烦躁和易怒,如果法院人自己也控不住情绪,针尖对麦芒,非但难以化解纠纷,反而会激化矛盾,而且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转化成当事人和法院之间的矛盾。

我最早进入法院工作的时候,曾经跟着一位老法官做信访接待工作,这位老同志就是这样,什么时候都是笑眯眯的,来的人无论如何吵闹喊叫,他都不着急呢,倒水,劝解,甚至开两句玩笑,尽量让对方把情绪缓和下来,确实值得学习。

情绪稳定,是法官个人素质和能力的体现。

想要化解纠纷,必须要有权威,法官也是如此,这个权威可以来自审判权,可以来自法律修养,也可以来自个人魅力。在中国评价一个人,情绪稳定肯定是一个加分项。沉着冷静,处乱不惊,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等等,有非常多的词汇用来赞美这一点。

法官表现得情绪稳定,无形中就是在告诉别人,这个人很权威,很靠谱,值得信任,这就为化解纠纷打下了非常好的基础。

情绪稳定,也是自媒体时代的必然要求。

在当下,录音录像设备近乎泛滥,自媒体时代又是人人都拿着麦克风,确实有这么一些人,习惯于“碰瓷”公权力机关,特别是“碰瓷”公检法,原因也很简单,公众对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更高,政法工作也更受关注。这些人和政法工作人员打交道时,一开始就抱着激怒对方的目的,一旦被激怒了情绪失控,过头的话说了,过头的事做了,立刻通过文字照片或视频,再添油加醋地发在自媒体上引发舆情,或借此出名博出位,或以舆情相要挟,确实不得不防。

因此,工作中和人打交道,交谈也好,通话也好,都要时刻保持警惕之心,做到情绪平和,谨言慎行,说出去的话做出来的事都经得起放大镜检验,只有这样,才能将政法工作干的久且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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