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12时起
东海全面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
据悉,今年东海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休渔时长为四个半月。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渔船及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须在5月1日12时前返回船籍港,做到“船回港、人上岸、网入库”。
禁售8种海洋捕捞水产品
5月8日起,市场将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
四种作业类型实施专项特许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2026年伏季休渔期间专项捕捞许可和捕捞辅助船配套服务安排的通告》,8月5日12时起,我市刺网、灯光围(敷)网、笼壶类和桁杆拖虾等4种作业类型渔船,可通过依法申请专项捕捞许可,在规定区域、规定时段内,合规捕捞虾蟹类、中上层鱼类等海洋资源。
休渔要求
伏季休渔期间,我市将执行最严格的休渔管控措施,明确多项禁令,全方位规范渔业生产秩序:
所有应休渔船,除船舶维修保养、防台避风等特殊情况外,严禁擅自移港、异地停靠,全程落实港内管控。
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向违禁作业渔船供油、供水、供冰,严禁代冻、转载、运输、收购、加工、销售各类违禁渔获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船携带禁渔期禁止作业的网具,做到网具全部入库封存。
据统计,今年我市共有应休渔船3597艘。为全面加强海洋渔业资源养护,切实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合法权益,全市各级渔政将围绕“严执法、保安全、护资源、稳秩序”总体目标,强化部门联动、上下协同、陆海联动,加大海上巡查、港口抽查、市场督查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偷捕、私捕、违规售卖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我市海洋伏季休渔秩序稳定。
伏季休渔是守护海洋生态、保障渔业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监督。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自觉抵制、严禁购买和销售无正规来源、非法捕捞的海洋冰鲜、活体水产品,不买违禁渔获物,争当海洋生态守护者。
若发现海上偷捕、违规作业、市场私售违禁渔获物等违法行为,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
24小时渔政值班举报电话:0576-88488518
政务服务举报热线:12345
以休渔养海、以护海富民
让我们携手守护东海渔业资源
守护碧海蓝天
共护海洋生态可持续发展
编辑:陈佳
一审:王潇莹
二审:泮永翔
三审:黄元杰
来源:台州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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