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南安市乐峰镇人民政府
发布《关于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信息举报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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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大辖区群众: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以下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活动的,均属举报范围:
1.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带药半成品、成品的行为;
2.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行为;
3.烟花爆竹零售门店超量储存、违规储存(不在许可范围内储存)、销售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的行为;
4.烟花爆竹零售店店外摆放、店内吸烟、流动兜售烟花爆竹等严重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
5.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抖音、快手等平台非法发布烟花爆竹销售信息和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6.违反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7.违反《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AQ 4128-2019)的其他行为;
8.烟花爆竹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人应提供详细的举报信息,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实或线索,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必要时提供相关图片、视频等佐证资料。
举报电话:86564101
三、保密措施
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实行全程保密管理,严禁泄露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对打击报复、威胁恐吓举报人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坚决保障举报人人身安全。
安全无小事,守护靠大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举报,主动提供违法线索,共同筑牢全镇安全防线,守护平安和谐乐峰!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乐峰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7日
来源:康氧乐峰
编辑:尤逸群
一审:尤逸群丨二审:黄种成丨三审: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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