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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5月5日,据外媒报道,巴斯夫已就一起涉及聚氨酯生产用化学品价格操纵的集体诉讼达成300万美元的和解协议。这是该案自2018年提起以来达成的首笔和解,也是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西区地方法院审理的多区诉讼中的“破冰”之举。
和解协议细节
根据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和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的买家于2026年5月4日提交的法院动议,巴斯夫同意向和解基金支付290万美元,并额外承担最高10万美元的交易管理费用,合计300万美元。
作为交换,巴斯夫将获得在该反垄断诉讼中的豁免权,同时承诺与原告方进行合作,包括提供相关的认证文件,以协助买方继续针对其他制造商的诉讼。巴斯夫在和解协议中否认所有责任指控。该协议尚需获得法院的最终批准。
买方律师团队计划从和解基金中争取至多三分之一的律师费。
案件背景:长达八年的反垄断指控
这起案件被命名为“关于二异氰酸酯反垄断诉讼案”(案号 2:18-mc-01001),由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西区地方法院审理。原告方最初于2018年6月提起诉讼,指控包括巴斯夫、陶氏化学和亨斯迈在内的多家化学品制造商通过限制生产,人为抬高MDI和TDI的价格。
起诉状称,这些公司通过串谋,利用其对大部分供应的控制以及市场缺乏替代品的环境,实施了价格操纵行为。被指控的公司均否认这些指控,并指出相关指控是在美国司法部一项调查的报道之后提出的,而该调查最终未提出任何刑事指控。
2020年3月,时任主审法官Donetta Ambrose驳回了被告方撤销此案的请求,认为原告方的指控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法官指出,证据显示存在价格同步上涨、工厂停产、供应中断,以及在价格公布前进行的行业会议和沟通。
管辖权争议:科思创与万华化学被驳回
案件在2022年重新分派给法官W. Scott Hardy审理。在进行管辖权事实调查后,科思创(Covestro)和万华化学再次提出驳回动议。
2026年1月,法官Hardy批准了这些动议,裁定法院无法对这两家分别位于德国和中国的母公司实体行使管辖权。法官在驳回意见中强调,必须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普通的母子公司关系不足以构成将外国公司诉至美国法院的正当理由。
值得注意的,科思创的美国子公司Covestro LLC仍保留为案件被告,不受该裁定影响。这意味着原告针对科思创和万华化学母公司实体的索赔在法律上被彻底终结。
原告方:和解价值远大于诉讼风险
在2026年5月4日提交的关于批准与巴斯夫达成和解的动议中,买方表示,自2018年提起诉讼以来,双方在案件的每个阶段都进行了激烈的诉讼,预计后续阶段也将面临类似的争议。
动议中指出:“经过多年的漫长诉讼,这份破冰和解协议为集体诉讼成员提供了可观的经济补偿,同时也为原告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合作。和解的价值远大于诉讼和审判的风险。”
(来源:塑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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