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落地实施至今已有一年多,实施过程中主要产生了两点重大变化:

第一,法定退休年龄逐步有序延迟。不同于以往固定不变的法定退休年龄,随着延迟退休政策的推进,即将退休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将逐步向后顺延。

第二点变化在于退休方式的调整,相较于以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即“一刀切”办理退休的模式,当前退休政策提供了多种弹性选择,包括早于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的弹性提前退休、晚于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的弹性延迟退休,以及匹配改革后法定退休年龄的正常退休。多种退休方式的选择,不仅带来了退休时间、缴费年限的变化,也会对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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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退休人员反馈,延迟退休政策落地后,虽然法定退休年龄有所延后,但参保人员若选择弹性提前退休,仍可按照原法定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同时获得了更宽泛的退休时间选择权,最终将退休选择的自主权交予了参保人员手中。

此外,延迟退休政策推进后,最低缴费年限也将做出调整:最低缴费年限自2030年起延长至15年零6个月,2025年至2029年这五年为缓冲期,缓冲期内最低缴费年限保持不变。因此,在2030年之前办理退休的人员将更受益,不仅退休方式选择更多样,在维持原有退休条件不变的基础上拓展了选择空间,同时最低缴费年限也不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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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至2039年为最低缴费年限的过渡期,在此期间最低缴费年限将逐步提高:2030年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零6个月,之后每经过一年延长半年,至2039年提高至20年。由此可见,2030年至2039年期间办理退休的人员,不同年份对应的最低缴费年限存在差异,该时段内的参保人员应当结合退休当年对应的最低缴费年限,核对自身累计缴费情况,确认是否满足要求,避免出现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却因缴费年限不足无法办理退休的情况。

因此,2030年最低缴费年限提高后,原15年的最低缴费标准将成为历史,参保人员需要累计满足更高的最低缴费年限要求方可办理退休。2039年最低缴费年限延长至20年后,对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目前累计缴费年限已经达到20年及以上(如30年、40年)的参保人员而言,最低缴费年限延长不会对其退休办理造成影响;但对于始终按照15年最低标准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退休时间,确认退休当年对应的最低缴费要求。这一要求的原因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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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已经分析延迟退休的两点变化,其中退休方式的调整和以往模式存在区别:过去男职工达到60岁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就应当及时办理退休;若达到60岁时缴费不满15年,则继续缴费至满足年限后即可退休。政策调整后,参保人员不仅可以按照法定退休年龄选择退休,也可以申请弹性提前退休,最早可早于原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60岁、女性工人50岁、女性干部55岁)办理退休,且提前时间不超过三年。选择提前退休尽早办理手续,会对缴费年限较短的参保人员产生影响。

举例来说,某女职工原法定退休年龄为50岁,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53岁,若其按照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退休,退休时间为2032年,对应最低缴费年限要求为16年零6个月;若该女职工选择按照原法定退休年龄提前三年退休,因提前时间恰好为三年,未超出限制,退休时间为2029年,仅需满足2029年对应的15年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即可。由此可见,选择不同的退休方式对应不同退休时间,最终最低缴费年限要求相差1年零6个月。

因此,在2030年最低缴费年限上调后,参保人员应当结合自身退休选择,核对自身缴费年限是否满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