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孔子与《周易》的关系,两千多年来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学术公案,帛书《要》篇面世后,更把争议推向高潮。
目前较为平和的观点认为,《要》虽为秦汉之际后儒所作,但其内容是基于儒学传统对孔子精神的创造性转化,而“孔子观德义”也是儒家学说与时俱进的学术建构。
直白说就是,《要》所记载的,是后儒根据现实需要的“创造性转化”,这就等于说《要》所营造的孔子跟子贡关于《周易》价值的讨论,是后儒借孔子之言,对《周易》“要义”的汉代伸张。
下面就有关问题,就教于诸同好诸同好。
核心问题:《论语》《家语》为何无 “孔子喜《易》”?
1、《论语》:仅《述而》有一句 “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但 《鲁论》(原始本)“易” 作 “亦”,断句应为 :“加我数年,五十以学,亦可以无大过矣”。
《鲁论》根本没提《易》,反倒更文通字顺 。其余二十篇,无一处记载孔子 “晚而喜《易》”“韦编三绝”“观其德义”。
2、《孔子家语》:通篇追记孔子言行、问礼、讲学,同样无一字提及孔子晚年喜《易》、与子贡论《易》。
因此:先秦原始儒家文献《论语》《家语》,关于孔子与《易》的关联都是空白的。这至少说明 “孔子晚而喜《易》”,不是孔子原生思想,而是秦代“焚书坑儒”环境下的 “后设性发挥”。
秦代 “焚书不焚《易》”的政策,是“托孔述义”的时势使然
1、秦始皇焚书令。此令焚毁的范围有明确规定:《诗》《书》、百家语、各国历史私藏书,但不含医药、卜筮、种植之书。
2、《周易》是卜筮书,而免遭秦火。《易》书不是先秦儒家书,也不涉及“义理”,战国直至秦朝,它始终被视为卜筮书,故秦皇放过,得以流传。
3、孔子没教《周易》:孔子传授四科:《诗经》《尚书》《周礼》《乐经》(诗书礼乐)——孔子不信乱离怪神、不信占卦,所以没有关于易经的内容。
所谓“六经”,是汉人附加上《周易》《春秋(孔子晚年回到鲁国整理的史论)》之后,借庄子“六经”之说,以取代西周“六艺(西周官学六艺,与汉代六经完全不同)”。
4、以《易》言德的“借壳上市”。《周易》因属占卜之书而幸免,儒士们不敢讲《诗》《书》《礼》,便曲径通幽,借《易》的卜筮外壳“上市”,传输儒家 “德义(仁义、孝慈、礼乐)”。
5、成书时机。按王葆玹教授等人的说法:帛书《要》编写于焚书高压时期。
6、作者身份之谜。帛书《要》作者无考,但有学者认为是商瞿一系的儒学者,然而作为“唯一”的传易之人,先秦儒经查无此人。
司马迁在《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中记载“孔子传《易》于商瞿”,很可能是为了为其父司马谈所习之《易》学,追溯一个正统的儒家道统的源头而作,这是汉代儒者构建学术谱系的普遍做法。
正如钱穆所言:“司马迁之述孔子,非颂圣,乃立己之学脉也。”
总之,受“焚书坑儒”重创的是儒家、墨家、阴阳家等,因此,各家为自保,必然会偷梁换柱、借壳上市,鲁儒 “借《易》传儒”、“托孔述义”, 也就顺理成章了。
所以,帛书《要》关于“我观其德义”之说,正是在这种高压政策之下,儒学者们为了儒家学说的生存,而对孔子思想的巧妙发挥,没必要追究孔子、子贡关于《周易》对话的真实性。
这就像庄子借人事而论道,所以有“寓言、卮言、重言”,儒家“托孔述义”何尝不是一种假借呢?何况战国秦汉之际,学士们借古喻今、托古言道之事十分普遍?
文本内证:《要》是 “秦代儒者托孔子传德义” 的明证
“夫子老而好《易》,居则在席,行则在橐”,“我观其德义耳也…… 吾求其德而已”,把《易》从卜筮书,改成儒家德义书,这是易学史上的第一次。
1、编写逻辑合乎情理:子贡质疑 “夫子信筮乎?”孔子答 “与史巫同途殊归 —— 我不占吉凶,只看德义”——把以占筮吉凶为主的《易》书,转眼成了改成“德义书”。
借孔子之口,为 “《易》= 德义” ,为儒经背书,规避了秦朝 “私藏百家语” 的死罪。
2、《要》不提 “六经”,只提 “德义”。战国儒家肯定是要讲 “六经”的,但《要》却绝口不提《诗》《书》《礼》《乐》,反而反复强调 “德义、仁义、德行”,与秦代禁书的高压之下, 不敢提诗书礼乐的社会环境完全吻合。
3、与帛书《系辞》的区别
按照陈鼓应、丁原明、杨柳桥、郭沫若等学者观点,帛书《系辞》偏道家的“天道”;而帛书《要》则为纯儒家 “德义、仁义、君子。
综上所述:《要》是秦代鲁儒为对抗道家化易学、借《易》传儒而专门写的 “孔子语录新编”,晚于帛书《系辞》,早于汉初通行本《系辞》。
为何说《要》出自秦代,而不是战国或者汉初?
因为战国时期,学术环境宽松,学术思想自由,儒道虽有争论,但无焚书、坑儒之高压,儒者没必要 “借《易》弘儒”。
更重要的是:战国中期的郭店简,以及孟子、荀子的大家名儒,都没有 “孔子喜《易》” 方面的记载,这说明战国时期孔子与《易》没有直接的深度联系。
当然,他也不可能出自西汉初。陈鼓应等人认为《易》为汉初所编,但此时天下书“尽为秦火毁”,高祖率军占领咸阳,萧何直奔秦朝丞相府,首先保护图籍档案。
此后即位的汉惠帝“除挟书令”,朝廷大规模收集散居民间的儒家典籍,文帝、景帝时期延续相关文教政策,公开允许民间自由收藏、携带及讲论《诗经》《尚书》等儒家典籍,鼓励了民间传抄儒经。
在此宽松政策之下,没必要再借《易》传德义;王葆玹教授认为:此时的汉初文献(如《新语》《新书》)一改秦风,可以直接引《论语》《孟子》,无需托孔子论《易》。
一句话总结
《要》不是孔子的真实言论记录,也不是战国或汉初儒家的文献,而是鲁地儒家学者,在焚书高压下,借唯一合法的《周易》卜筮书外壳,托孔子之名,编写的 “德义传习录”, 目的是借此保存并传播儒家仁义思想,规避秦律风险。
这就解释了先秦儒经不提 “孔子喜《易》” 这回事的原因了;帛书《要》有,因为它是秦代儒者为了 “活命传儒” 而创作的 “托古改制” 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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