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杜凤治日记,最让我脊背发凉的,不是他过年磕头磕到麻木,也不是在洋人面前的窝囊,是同治六年他去广州城的那一趟救命之行。
一个清朝的七品知县,揣着自己全部身家 600 两白银去省城,最后连衙门的门,都快进不起了。
这趟去广州,杜凤治是去救命的。
他当时在广宁当知县,当地的士绅联合起来,把他告到了两广总督衙门,连京城都察院的状纸都递上去了,告他征粮滥收浮费、纵容差役下乡勒索百姓。
其实就是他刚当官没经验,为了税收的事,得罪了士绅,具体细节以前写过,这里就不再细聊。
总之,案子已经惊动了总督瑞麟,省里正准备派员去广宁核查,一旦查实,别说乌纱帽保不住,搞不好还要抄家追赃,连人身自由都没了。
出发前他在日记里白纸黑字写着:“此番来省各宪门包即不轻,现带六百金来省”。
他心里门儿清,省城那些衙门的门房,胃口一个比一个大,可他只能拿出这 600 两 —— 这是他这个穷知县,能掏出来的全部家底。
师爷劝他,省城水深,最少带 800 两才稳妥。他不不听,其实也不是不听,是真拿不出来。
这一年杜凤治 53 岁,广宁知县才当了不到一年,兜里比脸都干净。主要是朝廷太黑了,杜凤治为了当上这个知县,在北京城耗了整整十年,想尽办法搞钱,才等到这个空缺。为了上任,他又借了晚清官场最狠的 “京债”。
什么叫京债?就是专门放给候选官员的高利贷,规矩黑到骨子里:你借 4000 两,先扣 2000 两当利息,到手就剩 2000 两,等你到任后,连本带利要还 4000 两。
放债的人怕你赖账,直接派自家仆役跟着你去广东,名义上是给你当家丁,实际上就是监工,你到任后每一笔收入,都要优先拿来还债。
官还没坐热,杜凤治已经背上了上万两的债务,是真没钱。
所以这趟去广州平事,他能凑出来的 600 两,已经是牙缝里挤出来的救命钱。他也知道这钱未必够,可他已经没别的办法了。
晚清官场有句铁规矩:县官不如现管,宪台不如门房。
你一个七品知县,想求见总督、巡抚这些大领导,第一关从来不是领导本人,是守在衙门口的门房。
不给门房递上 “门包”,哪怕你是正经朝廷命官,人家也不会给你通报,你连领导的面都见不到,更别说解释案子、保住小命了。
其实这不是杜凤治第一次栽在门包上。同治五年他刚拿到广宁知县的任命,去总督衙门辞行,就因为门包没给够,被门房卡着不给通报,最后还是托了长驻省城的 “坐省家人” 谈好价钱,才勉强进了门。
可这次,他还是被上了狠狠一课。
第一站就是两广总督衙门,他拿着拜帖站在门口,客客气气跟门房说明来意,双手递上提前备好的门包。
结果门房捏了捏银子,眼皮都没抬,直接把拜帖扔了回来,明码标价:100 两,少一分,都别想让我给你通传。
杜凤治咬着牙,又补了银子,门房才慢悠悠地接了拜帖,进去通报。
这只是个开始。
从总督衙门出来,他还要挨个拜码头:广东巡抚衙门,门包 80 两;布政使衙门,管一省钱粮的藩台,是他这趟必须拜到的关键人物,门包 60 两;按察使衙门,管刑名案子的臬台,是处理他这个案子的直接上司,门包 50 两。
四个衙门跑下来,已经花了二百九十两。
可省城能管得着他的衙门,远不止这四个。广州府衙、粮道衙门、盐运使衙门、广肇道衙门…… 只要是沾得上边的上司,他一个都不能落下。
拜了码头,人家不一定帮忙。可少拜一个,人家就会记恨你,回头在你的案子里随便使个绊子,你这个知县就当到头了。
更恶心的是,不是只给主官的门房送 “大门包” 就完事了。领导衙门里的刑名师爷、管案卷的书办、身边的跟班,甚至连抬轿子的轿夫、喂马的马夫,都要分润 “小包”。
不给?哪怕门房给你通报了,师爷能把你的案子压下去,书办能把你的材料挑出无数毛病,让你跑断腿也办不成事。
杜凤治在日记里一笔一笔记着这些开销,全是真金白银往外流的肉疼:“府署三十两,盐道二十两,粮道二十两,道署十五两,连小包零碎,又去百五十余两。囊中银两,已去十之七八。”
果然,等他拜到第七个衙门的时候,随身带的 600 两白银,已经花得精光。
可还有三个衙门没拜,案子还没跟领导解释清楚,他连广州城都不敢出。
走投无路之下,他只能厚着脸皮,找在省城任职的绍兴同乡借了 200 两白银,才算凑够了剩下的门包钱,把所有该拜的衙门都走完,该递的话都递到了。
这笔 200 两的借款,他回广宁后,趁着年底征收钱粮的羡余,三个月内连本带利还清了。
他花出去的每一两银子,最后都会从民间加倍捞回来。不是他天生想当贪官,是这套规则逼着他,必须这么做。
一趟省城之行,光门包就花了 800 两白银。而他这个七品知县,一年的法定俸禄,才 45 两。这一趟花出去的,是他近 18 年的基本工资。
他在日记里写了四个字:“罄尽无存”。600 两银子撒进省城官场的大染缸里,连个响亮的水花都没溅起来。
这门包是全进了门房的腰包么?当然不可能,不然我就该写一篇“天下第一肥缺是门房”了。
晚清的门包,是一套心照不宣的分润体系,门房只能拿小头,其余大部分,要散给整个衙门的相关人等。
杜凤治的日记里写得明白,总督衙门的门包,收上来之后要分股,散给稿案师爷、执帖跟班、管印书办,甚至连总督的内宅,都有固定的分润份额。
而且这些打点衙门吏员的开销,也不是全由他一个知县兜底。广州的南海、番禺两个首县,每年都会给布政使衙门交 “册费”,就是书吏代办税粮册子的费用。
藩司、臬司衙门会把这笔钱,分摊给全省各个州县。他掏的这笔门包,本质上就是这套陋规体系里的一环。
说白了,门房不过是这套规矩的前台收钱人,真正要这笔钱的,是门房背后整个衙门的权力体系。领导不是不知道门房在收钱,是默许,甚至是主动定好了门包的规矩。
你给了门包,就代表你懂规矩、入了圈,领导才愿意见你;你不给,就是不懂规矩,连圈子的门都摸不到。
最狠的还在后面。
同治七年二月,为了把广宁的案子彻底了结,杜凤治再一次跑了趟广州。结果总督衙门的门房一看他又来了,直接坐地起价,去年 100 两的门包,今年张嘴就要 200 两,要双份。
杜凤治当场就炸了,在衙门口跟门房吵了起来,日记里原封不动记着他吼的那句话:“这向有定例,无增无减,如何忽要双分!我非惜钱,此例安可自我开?”
他气的不是这 200 两银子,是这坏了规矩的漫天要价。各衙门的门包向来有行市,总督衙门历来只收 100 两,他今天要是认了这个价,以后全广东的知县来见总督,都得交双份门包,这个骂名,他担不起。
他还在日记里补了一句:“且此等事是坐省经手,岂有门上与州县亲自较量的!”
狠话放了,火也发了,可最后,他还是把 200 两银子递了过去。
他心里比谁都清楚,话再硬,银子也少不了。这趟来广州,就是为了了结案子、保住乌纱帽,跟门房置气,最后倒霉的只能是自己。
这场 “门包惊魂”,成了杜凤治在晚清官场生存的第一课。
后来广宁的案子顺利了结,他的乌纱帽保住了,之后一路调任四会、南海知县,坐到了广东首县的位置。光绪六年他卸任回浙江老家时,随身带回的家产,足足值白银 45000 两。
从一个借高利贷才能上任的穷举人,到带着四万五千两白银回乡的大地主,他在广东官场待了十四年,没被人参倒,没被人挤下去,靠的从来不止是会办案、会管百姓,更是会塞门包、会伺候上司、会跟各方势力周旋。
他当年花出去的每一两门包,最后都从这套规则里,加倍赚了回来。
百年过去了,阎王好见、小鬼难缠的道理,从来都没变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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