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638年,几个来自澳门的黑人士兵,驾哨船闯入明朝的香山汛地。他们击杀哨官何若龙,最终全部被明廷处以绞刑。
虽然该事件被记录为“误杀”,实则早期全球化进程中,殖民武装与帝国边疆秩序碰撞的微观缩影。
大航海时代的里斯本街头已经有许多黑人
早在16世纪,葡萄牙势力东来之际,因本土人口稀少,不得不大量利用黑人支撑跨洋帝国的军事与商业需求。除首都里斯本外,那些遍布非洲沿海、霍尔木兹、印度和马六甲的前沿据点,几乎都存在着海量深色皮肤人口。
不过,该群体非单纯字面意义上的黑奴,而是来源甚多、种族复杂能殖民主义工具。他们既是不错的水手与护卫,也是为雇主看家护院的持械奴隶,乃至逐渐学会华语、掌握粤语的兼职翻译。
1622年 进攻澳门的荷兰舰队
在军事领域,黑人士兵的作用尤为突出。公元1622年,荷兰东印度公司大举进攻澳门,他们与葡萄牙人并肩作战,其勇猛程度甚至令耶稣会士鲁日满赞叹:在战斗里,这些士兵中表现最勇敢的是咖呋哩人。
此役,荷兰舰队原本占尽优势,却只能彻底放弃占领澳门企图。以至于战斗刚刚结束,葡人就当场宣布归还参战黑奴自由,连明朝海道官员亦馈赠数百担大米以示嘉奖。
明朝中后期葡澳已是能够获得的最优质外援
公元1622-30年,澳门当局曾两次北上勤王,向北京派遣铳师、组织过360人的雇佣军部队。其中有100名非洲人和印度人,占整体数量的1/3。
后来,郑芝龙为南明小朝廷效力,招募过至少两支皮肤棕褐色的基督徒火枪连队。其中一支被儿子郑成功收编,成为纵横海峡两岸的超级精锐。另一支留在广州则短暂为清军效力,给新朝宗主的扩张付出过苦力。乃至少数贴身近卫,在主人落难时自杀殉葬。
每艘葡萄牙帆船靠岸都会带来大批黑人
这些案例无不证明,黑人士兵堪称葡萄牙东方殖民网络的中流砥柱。在明朝观察家眼中,常常“绝有力可负数百斤”,而且忠诚到对主人以外对象都不闻不问。这种被王士性称为“生死惟主人所命”的绝对依附性,使葡萄牙得以用极低成本维系一支忠诚的凶悍武装。
然而,正是这批王牌死士,闹出明朝和葡澳之间的最严重流血冲突。据载,这场冲突的起因居然是明朝哨兵盗奸夷妇。于是,一队澳门黑夷水手驾哨船、持大铳驶入香山汛地,对可疑对象发起荣誉处决,结果“误杀”哨官何若龙。
大量黑人给亚洲观察者留下深刻印象
以上记载都来自中方文献,也体现出大明朝廷对该事件的谨慎定性。如果结合具体情境,无疑像是一场由黑人执行、带有报复性质的跨境军事攻击。所谓“哨兵盗奸夷妇”,本质上是基层官兵与葡人社区之间的边疆冲突爆发。
另一方面,这群黑人士兵的反击没有明确官方授权,却折射出澳门殖民当局对明朝司法管辖的轻蔑和试探。而且驾驶的哨船非商业用途,手持“大铳”亦非寻常兵器。径直攻入明朝设立的军事哨所,行为已远超乎人刑事犯罪范畴,可被视为殖民武装对帝国边疆的试探挑战。
6名黑人士兵 让明朝官兵措手不及
不过,明朝对此事的处理结果,体现出晚期帝国在权力宣示和羁縻控制间的微妙平衡。他们没有将矛头直接指向葡澳当局,而是迅速锁定6名凶犯,快速宣判后全部处以绞刑。
这番处置包含三层政治逻辑:
其一,司法主权的绝对宣示。无论黑人背后是否有葡人指使,只要其踏入明朝汛地、击杀明朝命官,便必须接受制裁。所以,公开绞刑就是对王法空间效力的重申。
其二,针对殖民武装的精准震慑。广东地方官清楚黑人是对方军事力量的白手套,仅处决首犯可既避免产生外交破裂,又剪其爪牙警告不得再纵容属下越界。
其三,华夷秩序的再确认。在传统天下观中,澳门葡人本质上属于借地输诚的化外之民。至于被他们役使的“黑鬼”,更是种贱仆隶的绝对底层。只绞杀黑人而放过白人,就是在重申一种等级化的边疆治理伦理。
明朝官方的抓大放小本质上是有求于对方
当然,如此抓小放大的局限性同样显著。地方朝廷仅处决黑人凶手,却不太情愿追究葡澳当局的连带责任,主要是因为有求于对方。由于关内外军事压力,明朝非常需要葡萄牙人带来的火炮技术。同时,又渴望通过海外贸易税收,填补日益空虚的国库储备。而且缺乏足够的水上力量,不得不依赖对方的舰船限制海盗。
于是,黑人作为殖民体系消耗品,既在战场上充当炮灰,也在冲突爆发时被推出来承担全部罪责。这场香山血案过后,他们工具人角色没有受到削弱。至于绞架上的6具尸体,不过是两大帝国博弈的微不足道筹码......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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