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张某某在南京某项目售楼处满心欢喜地购置了一间商铺,他向XX公司支付了共计147万元购房款,还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以为能顺利开启新生活。然而,被告却以张某某未付清全款为由,拒绝交付房屋。无奈之下,张某某只能选择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于是,张某某委托了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俞雯律师及冒某某律师。走上法庭后,这起案件可没那么简单。第三人XX公司经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庭审里,双方就款项支付是否到位、XX公司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疫情影响是否构成免责事由等关键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被告辩称张某某未支付全部购房款、XX公司涉嫌犯罪,还主张疫情影响导致延期交付不应担责。
不过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了判决。法院认为,XX公司在售楼处以自己名义销售商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对被告公司具有约束力,意味着张某某已经支付了全部购房款,所以被告应履行交付与协助办证义务。同时,考虑到疫情影响施工进度,且张某某在付款过程中存在不当之处,法院不支持他逾期交房违约金的请求,由于违约金请求不成立,关于他要求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也不予支持。最终,判决被告南京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张某某交付商铺,三十日内协助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驳回了张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南京XX公司负担。
对于普通人来说,买房的时候可一定要多长个心眼儿。要记住,在付款时尽量直接付给合同相对方,付款凭证要保管好,并且要及时索要发票。要是遇到什么特殊情况,像这里的代理收款问题,一定要先跟合同方确认清楚,降低风险。
在这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中,张某某最终成功拿到了心心念念的商铺,并解决了产权登记问题,避免陷入钱房两空的困境。俞雯律师是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南京大学国际法硕士,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房产纠纷相关案件超100件。深厚的法学学识与丰富的实务经验,让她在处理这起复杂的购房款被截留案件时,能精准把握关键法律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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