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内容如下: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烈山支行贷款三查严重不审慎;对王卫东、张振刚、魏浩军警告并罚款合计12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烈山支行罚款40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烈山支行及相关责任人

贷款三查严重不审慎

对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北烈山支行罚款40万元,对王卫东、张振刚、魏浩军警告并罚款合计1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淮北监管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