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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节】
刘先生与何女士于2021年通过旅游项目相识,两人兴趣相投,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并开始谈婚论嫁。
恋爱期间,何女士明确提出了物质要求,表示"要么给我一笔钱,要么把房子过户给我"。刘先生为了表达诚意,于2023年2月10日向何女士转账20万元。
然而转账后不久,刘先生就生病了,何女士仅探望过一次,态度也变得冷淡。2023年10月刘先生不幸去世,其女儿刘小姐作为唯一继承人,起诉要求何女士返还该20万元彩礼。
【法院评析】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笔20万元转账是否为彩礼是本案的争议焦点。结合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看出,刘先生持续表达共同生活的意愿,何女士也明确提出了物质要求。
该20万元金额远超一般赠与的标准,且发生在双方谈婚论嫁阶段,根据高度盖然性标准,应认定为彩礼。
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刘先生已去世,赠与彩礼的条件不成就,何女士应返还全部彩礼。最终法院判决何某返还刘小姐20万元。
【律师胜诉心得】
作为刘小姐的代理律师,我们在本案中成功帮助当事人追回了20万元彩礼款。本案的难点在于如何证明该笔款项是彩礼而非一般赠与。
我们重点提交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从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双方谈婚论嫁的过程以及何女士明确提出的物质要求,这是认定彩礼性质的关键证据。
在此提醒:恋爱期间涉及大额金钱往来时,建议明确款项性质,必要时签订书面协议。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最终未能结婚的,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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