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证券(870488.NQ)卷入的“天价”债券违约纠纷迎来新进展。

5月12日,国都证券发布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闽01民初1019号),法院判决驳回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五矿国际信托”)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1.85万元,由五矿国际信托负担。

公告显示,该诉讼系因原告五矿国际信托投资的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下称 “20福晟 01 ”)发行人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兑付本息而引发的纠纷,国都证券为案涉债券的主承销商。

五矿国际信托向法院请求,判令国都证券等四被告就原告投资的“20福晟01”债券投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索赔金额合计达4.75亿元,具体包括:投资损失包括本金损失4亿元、违约前的利息损失1500万元、违约后的利息损失6000万元以及购入佣金4万元、30万元的律师费和全部诉讼费用。

从一审判决来看,五矿国际信托的诉求并未得到法院认可。国都证券在公告中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上述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年报显示,2025年,国都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6.07亿元,同比下降10.98%;实现归母净利润7.4亿元,同比下降19.99%。对于业绩变动,国都证券解释,主要原因为受债券市场“低利率、高波动”影响,固定收益业务业绩较上年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