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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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不服生效裁判申请再审时,材料的齐全性、规范性直接影响再审申请的受理及审理结果。实践中,不少当事人因材料缺失、证据提交不规范,导致再审申请被驳回或拖延,明确材料清单及证据要求是顺利启动再审的关键。
那么,再审申请需提交哪些材料?证据材料的提交有何要求?
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下文详细说明核心内容,帮大家规避实操误区。
一、再审申请必交材料(缺一不可)
再审申请材料需按“正本+副本”准备,正本1份,副本份数与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一致,核心包括6类材料:
1. 再审申请书:核心材料,需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当事人基本信息,原审法院名称、生效裁判案号,对应《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再审事由,具体再审请求及事实理由,需签名(自然人)或盖章(法人)并注明提交日期。
2. 申请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其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均加盖公章)。委托代理的,需额外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权限)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 生效裁判文书:提交原审全部生效裁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注明核对意见并签名盖章;若系再审裁判,需一并提交此前全部裁判文书。
4. 原审诉讼材料:提交原审主要证据复印件、庭审笔录等(如有),供法院对比审查原审裁判情况。
5. 再审证据材料:佐证再审事由的核心材料,包括新证据、补充证据,需按规范整理装订。
6. 其他辅助材料:材料清单(一式两份)、送达地址确认书;主张未超再审期限的,需提交生效文书送达回证等佐证材料。
二、证据材料的提交要求(规范提交,否则不予采信)
再审证据需遵循“真实、合法、关联”原则,符合以下法定要求:
1. 真实性:不得伪造、篡改证据,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签名盖章,无法提供原件的需说明合理理由。
2. 合法性:取证方式合法,严禁偷拍、暴力取证等违法手段;涉密证据需注明保密范围并采取保密措施。
3. 关联性:证据需与再审事由、请求直接相关,能证明原审裁判错误或推翻原审事实,无关证据无需提交。
4. 形式规范:按类别装订,标注证据编号、名称、来源及证明内容;书证提交原件或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物证提交原物(确有困难可提交复制品);视听资料提交原始载体及文字转录件,电子数据提交原始存储介质、打印件,必要时需公证佐证。
5. 份数与期限:按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新证据需一并提交,确需延期的需说明理由;以新证据申请再审的,需说明发现时间及原审未提交的原因。
6. 特殊要求:境外证据需经公证认证,港澳台证据需履行相关证明手续,外文书证需附中文译本。
周军律师提醒,再审申请材料需齐全规范,证据需符合法定要求,才能顺利启动再审。若有材料准备、证据整理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避免错失维权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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