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坚决防范、杜绝“立案难”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在全市两级法院院机关及各人民法庭的诉讼服务场所设立不立案投诉专窗,公示不立案监督电话,并由专人接听监督电话,督办、答复投诉事项。现将全市法院不立案监督电话公布如下:

宿迁中院:0527-82165015

经开法院:0527-82686016

沭阳法院:0527-83519286

泗阳法院:0527-85279915

泗洪法院:0527-86279143

宿豫法院:0527-80225105

宿城法院:0527-82963275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宿迁法院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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