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坚决防范、杜绝“立案难”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在全市两级法院院机关及各人民法庭的诉讼服务场所设立不立案投诉专窗,公示不立案监督电话,并由专人接听监督电话,督办、答复投诉事项。现将全市法院不立案监督电话公布如下:
宿迁中院:0527-82165015
经开法院:0527-82686016
沭阳法院:0527-83519286
泗阳法院:0527-85279915
泗洪法院:0527-86279143
宿豫法院:0527-80225105
宿城法院:0527-82963275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宿迁法院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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