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赵晓珊 2026-05-14 10:39:03

信网·信号新闻5月14日讯 当前黄金消费与投资热度持续攀升。近日,深圳市周大生光韵金品珠宝销售有限公司因在广告中未对投资回报预期进行合理提示或警示,处以罚款40元。

“深市监罗处罚〔2026〕南湖8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深圳市周大生光韵金品珠宝销售有限公司发布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未做合理提示或者警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七)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4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深圳市周大生光韵金品珠宝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5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朱燕霞,注册资本为50万元,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罗湖社区人民南路2028号金光华广场负一层079、080、081,该地址对应“周大生(金光华广场店)”,隶属于周大生集团。周大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9年,2017年5月在深圳主板上市,是国内知名珠宝品牌企业。(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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