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今天对一起货运行业诉讼案作出裁决,九位大法官一致同意,货运经纪人可能因疏忽聘用承运商而面临诉讼。这项裁决推翻了第七巡回上诉法院的判决,意味着价值数十亿美元的货运经纪行业将失去联邦优先权这一重要法律护盾。

案件源于2018年伊利诺伊州的一起车祸。司机肖恩·蒙哥马利在事故中失去了一条腿。肇事司机约斯尼尔·瓦雷拉-莫赫纳驾驶的 Mack 卡车当时正在运输塑料花盆,车辆偏离道路导致事故。蒙哥马利随后对货运经纪商 C.H. Robinson 提起疏忽聘用之诉,指控其在选择承运商时未尽合理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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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焦点在于《联邦航空管理局授权法》(FAAAA)的适用边界。该法第14501(c)(1)条规定,联邦法律优先于各州"与货运经纪人或承运商的运价、路线或服务相关的"任何法律。但第14501(c)(2)(A)条同时设有"安全例外",保留各州"就机动车辆"进行安全监管的权限。

大法官艾米·科尼·巴雷特撰写的意见书仅八页,分析框架极为简洁。核心问题只有一个:针对经纪人的疏忽聘用之诉,是否属于"就机动车辆"的诉求?

法院援引2013年"丹城二手车诉佩尔基案"的判例,认定"就"(with respect to)一词应理解为"涉及"(concerns)。FAAAA将"机动车辆"定义为以机械动力驱动、用于公路运输的车辆。据此,要求经纪人在选择承运商时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显然"涉及"机动车辆——最直接的表现,就是那些实际运输货物的卡车。

C.H. Robinson 提出的三项抗辩均被驳回。该公司主张,若如此解读安全例外条款,将架空整部优先权法规。巴雷特回应:安全例外仅保护涉及机动车辆安全的诉求,与运价、路线、服务相关但与安全无涉的州法仍被优先适用。条款依然有效,只是不再保护那些因选任不当而将危险车辆送上公路的经纪人。

大法官布雷特·卡瓦诺撰写协同意见,塞缪尔·阿利托加入。他认为本案比多数意见呈现的更为接近,但同意最终结果。

案件将发回重审。对蒙哥马利而言,这意味着他可以继续追究 C.H. Robinson 的责任。对行业而言,这意味着一项持续多年的法律防御策略宣告终结——联邦优先权不再能屏蔽疏忽聘用之诉,经纪人必须为其承运商选择承担更多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