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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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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卷第一章(6)

原文:

另有些人以“异”与“别”为一之对成,

解释:

另外,还有一些人认为,和“一”相对立的东西是“异”(差异)和“别”(区别、不同),

这一派哲学家认为,世界的根本对立是“同一个”和“不是同一个”之间的对立,

“一”代表着统一、相同、不可分,

而“异”和“别”代表着差异、区别、区分。

这是一只猫,“一”是统一的概念,

这只猫不是那只猫,“不是”体现了异和别,

他们认为,正是“一”和“异/别”的相互作用,才产生了万物的多样性和个体性。

原文:

只有些人以“众”为一〈单〉之对成。

解释:

而另外有些人(比如:毕达哥拉斯学派或某些自然哲学家),直接用“众”(即多)作为与“一”(单)相对立的东西,

也就是说,他们直接指出世界的矛盾就是单一和众多的对立,

他们认为,任何事物都可以从“一”和“多”的角度来分析,

比如:一个人是一,一群人是众,这两个概念相互排斥又相互依存。

原文:

但,照他们所说“事物皆出于对反”而论,

“不等”应为“等”之对,

“异”应为“同”之对,

“别”应为“本”之对,

那么仍当以“众”对“一”为宜,

然众一之为对犹不能尽免于訾议;

因为多之对为少,众为多性,

则其所对应是少性,

这样“一”恰就转成为“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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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

但是,按照这些哲学家所主张的“一切事物都从对立面中产生”来看,

这个主张是他们的基本信条:冷从热来,干从湿来,大从小来,

任何东西都有它的反面,而且它们正是通过这个反面才得以存在或被认识。

有相等的概念,就有不相等的概念,两者互为反面,这是合理的;

有差异、不同的概念,就有相同的概念,两者互为反面,这也是合理的;

分别、区分应该和本体、原本、同一相对立,这里的本可以理解为自身、同一个东西,

而分别就是把这个和那个分开,所以它的反面是同一。

按同样的逻辑,我们自然应该用“众”与“一”相对立。

然而,把“众”和“一”当作对立面,仍然不能完全避免被批评,

因为“多”的反面是“少”,而“众”的本性就是“多”,

“众”这个词的内涵就是数量多,所以“众”的对立面应该是“少”,而不是“一”。

那么,“众”=“多”,它的反面就是“少”,

所以,正确的对立应该是“多”与“少”,而不是“众”与“一”。

如果非要硬说“一”与“众”对立,那么按照对立原则,“众”的对立面应该是“少”,

所以,“一”就不得不扮演“少”的角色。

但“一”和“少”显然不是同一个概念:

“一”是单一,而“少”是数量上的少数,

一个东西可以很少,但未必是“一”,比如:三个是少,但不是一,

所以,把“一”等同于“少”是错误的,“一”与“众”不能作为直接的对立面。

亚里士多德通过这个简单的逻辑推演,揭示了那些把“一”和“众”当作基本原理对立的哲学家,

实际违背了自己“对立面必须严格对应”的原则。

这再次说明,用抽象的“对立面”来解释世界本原,是多么容易陷入概念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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