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1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胡宁)2024年4月,江西省某县人民检察院接到某单位线索:该县教育局在发放专款专用的残疾未成年学生教育资助金时存在违规问题。检察机关随即展开深入调查,不仅全额追回了违规发放的资金,更顺藤摸瓜,为52名符合条件却未申领资助的残疾未成年学生补发了15.6万元资助金,并与县残联建立了长效治理机制。
这起残疾未成年学生教育资助金行政公益诉讼案,是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7起残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之一。如何让法治阳光照亮更多“折翼天使”的成长之路?这批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的生动鲜活案例,给出了有力的回答。
司法实践不仅要解决残疾未成年人的眼前困境,更要为他们的长远发展铺就逐梦之路。在李某性侵案中,时年13岁的智力缺陷少女王某不幸受到侵害。办案检察官在“每案必访”中敏锐地发现她具有体育特长,随即将信息通报给县残联。两部门跨界联手,为女孩量身定制了“一对一成长培育专班”并聘请专业教练。经过多年刻苦训练,这名一度深陷阴霾的女孩最终在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上斩获银牌,完成了从“受助”到“自强”的人生蜕变。
针对残疾未成年人在依法维权时面临的“维权难、执行难”痛点,检察机关与残联组织通过高质效综合履职,织密了一张跨部门、跨地域的协作保护网。2023年6月,当时才4岁的幼女李某甲在交通事故中不幸重伤截肢,肇事司机无力赔偿,山东某县检察院及时支持起诉,帮助其在一般性赔偿项目外追加了安装假肢等费用,并在判决生效后通过民事执行监督,成功为女孩追回100万元赔偿款。同时,该县残联迅速跟进,为其适配假肢并提供长期康复救助。
而在赵某乙被遗弃案中,因治疗费用高昂,一名不满1周岁、患有先天唇腭裂的女婴被带她来京就诊的父母遗弃在北京一儿童福利院附近。北京与其居住地河北两地的检察机关、残联等部门立即启动京津冀协作机制,不仅协调团区委提供小额爱心资助,还将其安排到北京某专门医院进行治疗,该医院减免了部分治疗费用后,女婴家人筹措费用后仍然不足的部分由某社会慈善基金兜底支付。最终,女孩的语言功能完全恢复。京、冀两地检察、残联、民政等部门还组建了监护监督团队,引导女孩父母深刻认识遗弃行为的危害性,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在严惩侵害残疾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积极履行监督职责,通过精准监督推动准确惩处犯罪,切实维护残疾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宋某某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中,婴儿因难产导致重度残疾,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通过精准的调查核实和专家论证依法提出抗诉,最终促使省高级法院改判医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酌情支持院外康复费用10万元,合计多为患儿争取到29万余元赔偿金。当地残联也同步为其对接了专业康复资源。
在赵某甲抚养费纠纷案中,面对智力残疾的母亲与女儿,浙江某县检察机关与残联联合采取“诉讼追索+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综合方案,不仅帮她们将抚养费强制执行到位,还协调爱心企业为母女俩提供“工疗结合”的就业岗位,帮助她们自食其力。而针对专挑脑瘫儿童家长下手骗取钱财的犯罪分子,历时5年,江苏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持续监督,法院最终采纳抗诉意见,以诈骗罪改判孙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检察机关联合残联对因案致困的被害家庭展开多元救助,实现了辖区内34名脑瘫儿童康复救助的全覆盖。
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残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检察机关将始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携手各部门共同为残疾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让每一个“特别的孩子”都能向阳而生、逐梦前行。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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