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冯宵

“这几座山的一沟一坎,我们比谁都清楚。”他说:“从前每条路,都是我们踩点踩出来的。现在,每条路都由我们来守护。”

他,是曾经被依法惩处的非法狩猎者,如今的“山林巡护员”何某。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检察院联合法院、属地镇司法所,邀请人民监督员,对何某等四人非法狩猎案的“劳务代偿”履行情况进行“回头看”。

“回头看”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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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看”活动现场

2025年1月至4月,何某等四人在该县麦市镇山林深处,使用热成像仪、改装射钉枪等工具非法狩猎。同年12月,通城县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对四人提起公诉,同时就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承办检察官介绍,单纯罚款难以弥补生态损失,也无法从根本上唤醒当事人的生态保护意识。结合四人认罪悔罪、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今年2月3日,法院判处刑罚,赔偿野生动物资源直接损失13880元,并采取一年期巡山护林的劳务代偿方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

“第一次巡山,走到从前下夹子的地方,腿发软,心里发虚。”何某在巡山日志中写道,“我欠这座山的,不光是几只山间生灵,更是一笔沉甸甸的良心债。”

“回头看”结束后,一场“林间联席会”就地召开。检法干警、人民监督员司法所代表与村民围坐交流,共话生态修复的“最后一公里”。承办检察官表示,劳务代偿的核心是教育,让破坏者亲身参与修复,才能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方、教育一片”。

人民监督员吴某说:“从破坏者变成守护者,何某的转变让我看到,惩罚不是目的,将大家心中对自然的敬畏唤回来,才是根本。”

针对辖区非法狩猎频发情形,通城县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协同履职,提升综合治理效能。同时,该院以何某案为样本,建立劳务代偿全流程监督体系,推动从破坏者向守护者的替代性修复机制常态化运行。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