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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早上7时54分,静安公安分局天目西路派出所民警在恒丰路桥沿线巡逻时,发现对向车道一辆黑色小轿车以约3公里/小时的速度异常缓慢行驶。进一步观察发现,该车主、副驾人员均处于瞌睡状态,驾驶员双手已完全脱离方向盘,车辆疑似由“智驾”系统接管行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民警遂依法将其截停。

核查过程中,民警闻到车内有明显酒气。经询问,驾驶员赵某和副驾驶吕某均承认前一晚在黄浦区聚餐饮酒过量,仅在电竞酒店休息了一段时间。赵某自认为已经“醒酒”,又觉得车辆有智能辅助驾驶系统“帮忙”,足以安全开回宝山区的家,未料险些酿成事故。

民警依法对赵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静安警方对赵某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并记12分,其车辆则由专业代驾人员驶离现场。

市公安局交管总队法制部门民警龙嘉敏介绍,目前市面上车辆的“智驾”系统本质上均为辅助驾驶功能,不具备自动驾驶能力,不能替代驾驶人履行驾驶职责,驾驶人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与普通驾驶人没有区别。

上海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当前部分驾驶人存在两大酒驾认知误区。一是隔夜酒不等于已醒酒,酒精代谢因人而异,即使身体无不适感,血液酒精含量仍可能超标,酒驾认定只看血液酒精浓度,与饮酒间隔时间无关;二是智能辅助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酒后开启“智驾”上路仍属于酒驾范畴,一旦达到醉驾标准,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各位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后驾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