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工作,却自称检察官,还能给你“内部推荐”一个检察院书记员的岗位?这不是段子,而是发生在上海的一起真实诈骗案。一名无业男子一人分饰多角,自导自演了一出完整的“入职大戏”,成功骗取被害人一万六千余元。
2024年,无业人员岩某入住上海某酒店。他性格健谈,很快与酒店工作人员熟络起来,并结识了担任前台的小霏。岩某谎称自己大学毕业后考入检察院,现为一名检察官。2025年春节期间,岩某邀请小霏、酒店店长及店长助理一同吃饭。席间,他主动提出可以帮忙介绍检察院书记员的工作。小霏对此表现出浓厚兴趣,当场表示希望进一步了解。
此后,岩某通过微信告诉小霏,可以内部推荐她担任非编制书记员,并说这个岗位“不需要笔试,只需要面试即可”。为增强可信度,岩某还特意送给小霏两本法律书籍,帮她“划重点”、进行模拟面试。随后,岩某推送了一个微信号,称对方是检察院的“y主任”,将负责后续面试。实际上,这个“y主任”就是岩某本人。他假扮面试官对小霏逐一提问,次日便通知“面试通过,三天后体检”。小霏信以为真,甚至辞去了酒店工作,满怀期待等待入职。
然而,报到日却一推再推:先是“检察院领导不在”,再是“出差遇险”,后来岩某竟直接“生病失忆”了。期间,还有“j检察长”“张某”“白某”等人轮番发短信解释情况——全是岩某自导自演。
而骗钱才是岩某的真正目的。2025年3月至4月,他多次以出差买机票、单位欠薪、财务人员被纪委调查等理由向小霏“借款”。小霏事后坦言:“我也怀疑过,但心里想着这份工作,就一次次给他转钱了。”小霏先后转账共计16000余元。
直到一条自称“岩某干弟”的短信戳破骗局。原来岩某一直用他人手机与小霏聊天,他连自己父亲都骗。小霏这才如梦初醒,立即报警。
经查,岩某2023年至2025年期间无稳定工作、无固定收入,骗来的钱全部用于个人挥霍。到案后他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近日,黄浦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岩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黄浦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蔡旖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均有严格程序和公开渠道,不存在“内部推荐”“免试入职”等情形。对自称可以介绍工作的人员,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其身份,切勿轻信他人承诺。如遇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钱款,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
记者 / 邹嘉
编辑 / 陈露露
图片 / 网络
上观号作者:上海黄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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