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民政厅官网上发布了《河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公告称,经调查,河南省科技文化研究会等社会组织(见附件)连续两年以上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上述社会组织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河南省科技文化研究会等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将上述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河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我厅领取《河南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上述社会组织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附:决定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
1 河南省科技文化研究会
2 河南省楹联学会
3 河南省古代音乐文化研究会
4 河南省乐器协会
5 河南省民族企业商会
6 河南省医疗设备代理商商会
7 河南省嵩岳商会
8 河南省河洛商会
9 河南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
10 河南省煤炭系统老艺术工作者协会
11 河南省轻工业供销协会
12 河南省流行色彩协会
13 河南省物资再生协会
14 河南省与外商驻广州机构联谊会
15 河南省药品流通发展促进会
16 河南省医药商业协会
17 河南省年鉴协会
18 河南省煤炭建设协会
19 河南省科学技术普及创作协会
20 河南省足部反射区健康法研究会
21 河南省农垦协会
22 中原侨商投资企业协会
23 河南省城乡建设纪检监察协会
24 河南省木兰文化促进会
25 河南省排气道行业协会
26 河南省水果行业协会
27 河南省洁净型煤行业协会
28 河南省文体用品商会
29 河南省商都商会
30 河南省模特协会
来源:河南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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