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是福建漳州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有着七百年种植历史,种植面积超4万亩,年产量5万吨,全产业链年产值突破10亿元。

5月15日,第一帮帮团记者团队,揭开了漳州杨梅产业链黑幕。

记者乔装暗访十余家杨梅收购点,实拍商贩造假过程,曝光了多家商贩,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保鲜剂和增甜剂,制成药水浸泡杨梅, 延迟杨梅腐烂,提高早摘杨梅甜口感。

经多家媒体后续跟进报道,引发舆情,各地纷纷抵制漳州杨梅,价量双跌。据当地部门预估,整个上市季直接经济损失超1.2亿元。

但匪夷所思的是,几乎在同一时间,多家媒体纷纷报道:被誉为“闽南红宝石”的漳州杨梅,在欧洲、加拿大、迪拜以及东南亚等23个国家非常畅销,几乎主导了整个市场。

在迪拜,售价高达每颗1美元。

毋庸置疑,出口的杨梅绝对不可能浸泡药水,而且也不会在中途腐烂,口感更不会酸涩。

那么问题何在呢?

销售给国内市场的杨梅,就很容易变质就必须加保鲜剂?出口在途时间更长,反而无需保鲜?

销售给国内市场的杨梅,就不能满足消费者的口感,而必须泡水增加甜味?

稍动脑子就能明白:一种可能,是把成熟、完好的果子,精挑细选,小心翼翼地包装、进冷库、冷链运输,保证果实新鲜完美地到达消费者口中。

另一种可能,是出口和内销的是两个品种,在口感、成熟期上完全不同,出口的是“特早梅”,内销的不是特早梅。

后者为了抢占市场先机,在果实尚未完全成熟时,提早采摘,所以口感酸涩,就需要增甜。

这点从药泡杨梅主要销往上海浙江得到佐证。江浙一带杨梅种植并不少,但气候原因比福建漳州成熟略晚。

所以漳州泡水杨梅发往沪浙,因为沪浙既有杨梅消费习惯,收入水平又普遍较高。

在这条链条上,果农肯定知道是否成熟,收购点也应该知道,但都揣着明白装糊涂。

果农把次果、早采果,卖给收购点,靠药水增色增甜延长保鲜期,共同哄抬价格、炒作本地好杨梅。

市场监管部门,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是销往外省,消化本地杨梅,何乐而不为呢?

如此操作,被曝光后哭诉求情,也无济于事。

但令人不解的是,沪浙市场管理一向比较严谨,何以此次在杨梅上失守?

有市场商户坦言:泡了十几年了,我们卖本地的杨梅早知道了,他们外地的杨梅,苍蝇都不站脚。

哈哈,苍蝇都知道的事,人却不知道。

不过,想起去年发生在上海的臭虾仁炒蛋,也就不足为奇了。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种植、收购、网络和批零市场的经营者、管理者,都对食品安全负有查验、把关的主体责任;地方监管部门更对辖区内的食品流通负有属地监管职责。

从记者报道中,可以看到漳州杨梅收购点,对于市场监管的态度如猫鼠游戏,直白地说:一是他们顾不上查;二是给他们准备几件没泡水的、做好标记的“特供”去检测。

杨梅从枝头到舌头的链条上,唯一无辜的就是最终消费者。

虽然漳州还有杨梅行业协会,但好像只是充当着“润滑油”的功用,没有发挥出行业建设、自律、自保的作用。

此次漳州杨梅事件,再次暴露出中国生鲜流通体系长期积累的系统性病症。

产出地的市场监管,形同虚设大放水,销售地的市场监管,未见屏障反而失守。

整个系统处于“媒体不曝、民不举、官不究”的被动反应式监管态势。

对于不合格产品,完全没有守住底线:不生产、不收购、不转运、不进货、不售卖。

“特供样品”对付抽检,“商贩送检”代替“随机抽检”, 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每日的抽样检测、留样溯源等制度,完全成了花瓶摆设。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程序性履职,尸位素餐,浪费着纳税人的钱。

使得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空转,损害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销蚀了法律法规对百姓生活的保护防线,同时污损着政府管理部门的可信形象,传递着不守信反而赚大钱的市场潜规则。

要保证“生、运、销”各个环节都守法诚信,关键在于建立全链条的管理体系,用管理规范、检验技术、信息共享等系统性手段,确保劣质产品和无良业者,无法进入产业链。

如此才能真正实现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人们的注意力,也许会麻木于反反复复的食品安全问题,但人们的身体是诚实的。

长期可见,寿命长短、癌症发生率、生育指标、身体素质,等等,会不断告诉人们,吃下去的东西到底是否安全。

民以食为天,食品不安全,又有谁能独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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