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发现,真正让你走不出来的,从来不是那些轰轰烈烈的瞬间。
不是凌晨一点的"我爱你",不是跨年时的拥吻,不是朋友圈里的官宣合照。
是些很小很小的事。小到你都不好意思跟别人说——
"我就是忘不了他怎么叫我的名字。"
他生气的时候叫我"Natasha",懒洋洋的时候叫我"Natty",有事求我的时候叫我"Munchie"。我从没纠正过他。好像在他嘴里,我是另一个版本的自己,只在他面前存在。
这种昵称很蠢吧?但分手后,再也没有人这样叫我了。
我还记得他记得的那些废话。我讨厌冰凉的被窝,吃炸鸡永远点多一份辣酱哪怕根本吃不了,紧张的时候会哼歌。他全记得,而且从不拿这些当回事。不是那种"我记住你的小毛病了"的得意,就是……记得而已。像记得自己家的路怎么走。
最奇怪的是他的安静。大多数人受不了沉默,总要找话填上。他不。我们可以在一个房间里待四十分钟不说话,我不慌,他也不问"你在想什么"。那种安静是安全的,像两个人各自在沙发上打盹的猫。
他做事常常搞砸。我生日那天烤糊了一个蛋糕,唱生日歌唱到破音,以为这样能逗我笑。确实笑了。不是笑他笨,是笑他居然真的觉得这些很重要,重要到愿意把自己笨拙的样子摊开来给我。
还有他看穿我的时候。一群人里我突然不说话,他能发现。问"怎么了",不听我说"没事"。那时候我觉得被看见很可怕,现在才知道,有人愿意看见你的乱,是多么难得的事。
所以我现在到底在怀念什么?
不是他了。真的。我已经不想他了。
我想的是那个在他身边的我。笑得更轻易,信任得更干脆,睡觉更踏实。那个我以为早就弄丢了的自己,原来被他保管过一段时间。
这就是爱情最狡猾的地方。它让你看见你能成为什么样的人,哪怕带你看见的那个人,最后会离开。
我不恨他走。我只是谢谢他,曾经叫醒过我身上那些沉睡的部分。
也许以后还会有人爱上那些部分。但他们不会是第一个了。
第一个永远不一样。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我们总对初恋念念不忘——不是念那个人,是念那个第一次被完整看见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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