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前开了家公司,结婚后公司越做越大,估值翻了好几倍。离婚的时候,公司股权是他婚前的,那婚后增值的部分,我能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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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很多当事人都会问的问题。有人觉得婚前开的公司,从头到尾跟对方没关系;也有人觉得结婚这么多年,公司增值了就该有自己一份。到底谁对?

股权本体是婚前取得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不会因为结婚多少年就变成共同财产。但股权在婚后产生的增值和收益,能不能分,要看增值是怎么来的。

第一种,自然增值——不分。

什么叫自然增值?就是公司没怎么管,因为行业风口、市场行情、政策红利,估值自己上去了。比如赶上新能源风口,公司翻倍了,但持股方婚后没有投入额外的时间和精力,也没有用共同财产去增资。这种被动产生的增值,属于自然增值,是个人财产,对方分不到。

第二种,主动经营性增值——分。

这是大多数公司的实际情况。持股方婚后继续参与经营,谈客户、拓市场、管团队,投入了时间和劳动;或者用婚后的工资、存款给公司增资、周转。由此带来的股权升值、公司利润增长,属于主动经营性增值。这部分增值,本质是夫妻共同劳动、共同财产投入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有权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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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具体怎么分?

一般以结婚登记时的股权价值为基数,扣除婚前原始价值,剩下的婚后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由持股方给对方折价补偿。同时,法院会兼顾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确定最终补偿比例。

如果持股方隐匿财务账目、不配合评估,法院可以作出对他不利的推定。你也可以在诉讼中申请股权保全,防止他转让、隐匿股权。

我是李晓娟律师,专办婚姻家事案件。婚前股权增值的问题,有需要随时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