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更是国家重点守护的农民核心权益保障。新疆温泉县安格里格镇克热雅哈得村村民王茂林,手持县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期限尚未到期,名下百余亩承包地块却被他人占用经营长达 7 年,至今未获得任何经济补偿。多年来他逐级反映诉求,问题始终未能妥善化解,陷入多方协调处置的僵局。
此事不仅牵动广大农村群众对土地权益保障的关切,也引发社会对基层土地规范化管理、农民合法权益保障机制的思考:正规核发的土地承包权属证书为何难以落地生效?普通农民的土地合法权益,该如何得到切实维护?
王茂林与涉案土地的权属渊源始于 1998 年全国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当年,他以家庭承包形式取得村内五块耕地承包经营权,签订正式土地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限为 1998 年至 2027 年,合同加盖村委会公章、有负责人签字及王茂林本人指纹,手续完备。2020 年,当地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完成土地确权,为其核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确权登记面积 151.3 亩,该证书作为具备法律效力的物权凭证,本应成为其土地权益的合法保障。
然而法定权属凭证并未给王茂林带来应有权益。自 2019 年起,距离土地承包期满还有近十年,他名下 98 亩土地便失去实际管控权。此后,王茂林先后向村级、镇级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希望协调收回土地、落实相关收益,但一直未收到明确处理答复,也未曾获得该地块流转后的任何收益补偿。据悉,涉案地块原属耕地,后续被改造种植林木,土地使用性质变更为林带用地,原有耕地用途发生改变。
在权属核查过程中,出现了登记信息与官方备案底册不一致的情况。相关核查公告显示,王茂林曾主张 236.29 亩土地承包面积,但与 1998 年二轮土地承包原始底册记录不符,其合规备案的家庭承包耕地原始登记面积仅为 18.9 亩,236.29 亩的面积主张,缺乏原始承包合同及官方登记档案佐证。
经相关部门溯源核查,2016 年该村开展土地确权登记时,因工作人员登记操作失误,将 84.99 亩村集体退耕还林地误录入至王茂林个人承包地范围内,导致其承包合同面积虚增至 236.29 亩。2020 年土地确权正式颁证环节,相关部门依据二轮承包合同原始台账,对误纳入的林地面积进行核减,最终确权核定土地面积为 151.3 亩,并依法换发权属证书。
针对王茂林反映村委会私自转包其 98 亩承包地的诉求,经属地多部门联合调查核实:涉案地块实际为村集体退耕还林地,早在 2006 年就已变更土地属性,不再属于个人承包耕地范畴。早年该片区 600 亩荒地含涉案地块,已按退耕还林政策统一发包管护,相关人员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贴。后续村委会为盘活林地资源、解决林地闲置问题,经村民集体会议决议,将整片林地统一对外发包管护,相关流程遵循村民自治相关规定。
据王茂林陈述,2019 年在本人不知情、未签署任何书面同意文件的前提下,村委会未按正规土地变更流程,将其名下约 98 亩地块交由外部人员经营。自此,本该由自己耕种收益的土地被他人长期使用,作为家庭唯一经济来源的土地权益受损,不仅失去稳定收入,家庭生活、养老生计都受到严重影响。七年时间里,土地被占用却无任何租金、补偿款项到位,他多次与村里沟通协商,希望收回土地、追偿合理补偿,始终未能达成一致。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多年来王茂林携带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完整凭证,先后往返村、镇、县级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申诉反映,但问题始终没有明确解决方案,诉求化解进度停滞不前,漫长的维权过程让其身心俱疲。
从法律法规层面来看,农村土地承包相关条例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期内,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违规收回农户合法承包地,不得干涉承包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村级班子人员变动,不影响合法土地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废止承包约定。
值得关注的是,王茂林所持 2020 年核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在土地被占用两年后依规办理,官方确权系统始终认定其为合法承包权利人,法定权益理应受到法律和行政层面的双重保护。但七年时间里,土地无法收回、经济损失无人赔付,让普通农户陷入焦虑与无助。
王茂林的诉求朴实且合理:依据合法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收回被占用的 98 亩承包地,追偿七年土地占用期间的合理经济补偿,期盼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让法定权属证书真正发挥权益保障作用。
这起土地权属纠纷受到社会关注,核心原因在于关乎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若官方依法核发的权属证书难以执行、正规土地承包合同缺乏约束力、农民权益受损后维权渠道受阻,将直接影响基层土地管理公信力,也与国家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推进乡村振兴的初衷相悖。
近年来,国家持续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优化土地承包政策,明确耕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目的就是稳定农民土地预期,保障农民生产经营收益,夯实乡村振兴发展基础。妥善处置王茂林土地权属纠纷,既是解决一户群众的生计难题,更是检验基层政策落地、权益保障工作成效的重要体现。
基层治理中难免存在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协调处置存在一定难度,但不能以此为由拖延处置、敷衍诉求。在全面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当下,期盼当地相关部门正视权属纠纷症结,主动牵头统筹协调,依规依法厘清土地权属、化解矛盾纠纷,尽快给当事人一个公正答复,也让广大农民安心放心,真正让土地权属证书成为守护农民权益的坚实保障。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依据当事人王茂林实名申诉材料、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及相关文书、口述陈述等整理。文中事件经过、土地面积、纠纷细节均来自当事人提供原始材料,仅作客观事实梳理还原,不代表平台及作者主观立场与评判,无意诋毁任何单位及个人。本案最终权属认定、法律定性及处理结果,均以当地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司法及纪检监察机关官方结论为准。本平台仅做信息转述,不对当事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核实责任,不承担相关衍生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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