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委托一家公司花近60万买的宝马新车,找物流跨省托运,不料,半路整车自燃报废。出事后物流公司直接甩合同,直言按照约定只赔运费2倍,也就是2400元。保险公司将其告上法庭,直接拿回了594100的赔偿款。网友:果然还得保险公司整治物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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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曾某委托甲公司代购一辆宝马X5汽车,随后甲公司又委托物流公司乙公司,将新车从南宁托运至长沙,全程运费仅1200元

签署托运合同时,合同背面有一则隐藏格式条款:托运人若自主放弃投保,车辆因火灾、爆炸产生损毁,承运人最高只赔付2倍运费。甲公司工作人员也明确签字确认放弃投保

看似双方自愿的协议,背地里乙公司耍了猫腻:它压根没有自己安排专车运输,在没告知、没征得托运人同意的前提下,把整车托运业务层层转包给私人司机

后续运输途中,运载车辆在高速突发自燃,这辆全新的宝马X5直接被彻底烧毁,近乎全额报废

事故发生后,车主第一时间联系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完成定损,按照车辆实际价值,赔付594100元全款。依照相关法律,保险公司赔付后获得代位求偿权,转而向乙物流公司追责

可乙公司依旧咬死合同条款,拒绝赔付车损,坚持最多只赔付2400元

对此法院给出明确判决:物流公司私自转包属于重大过失,此前的限额赔偿条款直接作废,判令乙公司全额赔偿594100元

有网友认为:自己不买货物保险,而且签字了,为啥还赔那么多

其实不然,绝大多数人都有一个误区:只要自己签字确认,合同里的所有条款就必须履行

法律从来不会无条件偏袒格式合同提供方。这类限额赔付、免责条款,生效有固定前提:仅限意外、不可抗力等普通过失场景

一旦商家出现私自转包、违规操作、疏于管理这类重大过失,哪怕消费者白纸黑字签了字,免责条款也会直接失效。商家不能用提前拟定的霸王条款,来抵消自己本该承担的基础运营责任

所以说,不要盲目敬畏所有“签字合同”,签字代表认可约定,不代表默认商家的违规与失职。也永远不要为了贪图微小便利、节省少量费用,主动放弃自身权益,替商家的管理漏洞和行业乱象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