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8年腊月初三,直隶乐亭县署后院刚落了一场雪,冻得发亮的青砖地面上传来“咯吱咯吱”的脚步声。值年书吏抱着账册往知县书房赶,他嘴里嘟囔:“这一年的银子还差这么多,老爷若是再不想法,年关可咋过?”一句牢骚,道出清末县衙普遍的窘境——人不少,钱太少,靠谁发饷?

翻看乐亭县的档案名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有名有实”的在编行列。责任最重的知县只有一人,每年实收俸银45两;辅佐他的典史实支31.52两;儒学教谕、训导加起来80两;还有门子两名,每年得手12两另加闰月赏银;皂隶十四人分得84两;仵作两名12两;马快八名134.4两;民壮八名40两;轿伞夫、库子、斗级、斋夫、膳夫二三十人总计一二百两。账面数字一合计,七百两出头。看着像一笔不小的钱,可摊到几十号人头上,便显得寒酸:马快人均年十六七两,皂隶人均六两,和同县棉农一年收入相差无几。

名单之外,才是县衙真正的“肌肉”。约四百名书吏分散在六房:户、礼、兵、刑、工、吏,各有掌故、录事、承发、笔帖、写卷、司簿。有意思的是,很多书吏连官方花名册上都没有名字,官面儿上顶多写“协办”。另有衙役百十余、幕友数人、长随七八位。加起来,乐亭县衙实际动辄五百多口要吃饭。而这些人并无统发饷银,他们的收入来自案件杂费、文书抄录费、保结费,甚至“灯油纸墨”另报实销,一句话: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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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会出现这样奇特的结构?根子要从清初财政体制说起。顺治年间,中央对各省来了一记釜底抽薪式的“归并存留”,把原本分给地方行政的田赋多半抽回京城,只留极有限的公费给州县。到了道光、咸丰之间,地方岁入不涨,岁出节节攀升,一减一加,缺口越来越大。若拿河北、河南做例子,一县一年动用银两得万把上下,朝廷拨付往往只有三成。靠这点薄饷,别说养活一大群人,就连官衙修葺都难维持。

知县怎么办?办法只有两个字:设法。最直观的路子便是“分摊”。所谓分摊,不仅指把地丁银稍加“浮收”,还往往衍生出形形色色的附加。“端午新火银”“敬神银”“冬衣银”“公馆银”等名目层出不穷,名义听着冠冕堂皇,实质都是让百姓口袋出血。民国年间修成的《东明县续志》保存了一份光绪二十年以后的县署出纳录:向每户纳粮在二钱以下的“小户”额外加收正银五千两,另向商号摊派各种“门摊”“行栈捐”三千多两。总计八千余两,刚好填上人员饷银与日常杂支的黑洞。这样的做法,看似因地制宜,实为拆东墙补西墙。

在整个灰色链条里,幕友与长随是绕不开的关键。按规矩,贫县只请一名幕友,兼修刑名与钱谷文牍;富县、繁县则常见三五位。幕友通常是科举失意的举人或秀才,笔底生花,熟稔条文。行情价一年百两到二百两,碰上要紧差使还得另发封“火耗”。至于钱从哪儿来?知县有自己的“小金库”——雍正年间定下的养廉银。乐亭县每年可留八百至一千两,表面上是激励清官,其实也给地方长官提供了灵活周转资金,用于应酬、捐输与雇员薪给。养廉银发下后,先解决幕友、长随的账面工资,再说其他。

长随的复杂性更高。他们名义上是家丁,实为知县的耳目、手足。打探案情、维稳乡里、乃至帮主子护送银两,哪个县令敢亏待?每人年例二三十两不算多,可一桩大案中上下打点的“润笔钱”分成,却能让这群人盆满钵满。偶尔也有生猛角色,连差役都忌惮三分。坊间常说“宁惹兵丁莫惹跟随”,并非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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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最核心的问题:到底多少人能稳拿“保底”?将乐亭一例推广到全国,粗略计算,编制内人员在各县平均不超五十名,占总人数两成左右;其余八成皆为“吃活钱”的非在编群体。换句通俗的话,十人当中,仅两人有固定工资,其余只能靠杂费、润笔、馈赠糊口。这一特点,正是清代县政运转既沉重又脆弱的缩影。

值得一提的是,地方官普遍认为“饷不敷用”理当由百姓埋单,可百姓已处在赋役交加、水旱虫灾并至的夹缝里,稍有风吹草动便民乱四起。道光二十年以后,直隶、山东、河南的捻匪、教匪屡起,地方清员薄弱、军需无着,是导火索之一。地方用额外摊派养衙役,衙役再以“协办”、“规费”为名转嫁下去,形成一个向下扯皮、向上糊弄的漩涡。

幕府学者俞樾曾写信给友人感慨:“外官非贪不能给,非给不能行。”字里行间的无奈与讽刺,道明了县衙财政机制的病灶。知县若想清白,轻则无法维系衙门运转,重则上下掣肘寸步难行;若想自保,只能与潜规则共舞,以活门子、赡书吏为名,把各种夸名奇巧的“规银”强加纳税人身上。结果,地方的行政机器虽勉强不断油,但齿轮磨损更快,社会矛盾也在暗处滋生。

顺带算一笔流水账:以乐亭县大约五百名非在编人员为例,假设书吏平均年支30两、衙役15两、幕友150两、长随另计外水,同年杂支再算三千两修缮、接待、差旅,全年最少也要一万两上下。对比户部划拨的七百多两俸禄及二三千两公费,缺口显而易见。难怪那名小书吏顶着风雪抱怨:钱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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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或许好奇,七八百两可在市镇购置良田数百亩,何以不够?关键是“多头分食”。京城给的俸银,得照章分月支;一旦有白事红事、公文邮递、征解兵饷、赈恤灾荒,银库即告见底。再加之知县上任往往负债累累,奔走进京的“投名帖”“程仪”早把压箱银掏空。于是,只好向民间伸手。

也并非所有知县都乐在其中。嘉庆年间的乐亭知县黄元功曾记日记:“公私簿给,勉支其要,余不敷处,骑驴自出,向士绅借。”他寄望于乡绅“乐助公帑”,可借一次两次后,乡绅也心生警惕。县令告竣任则携带行囊返回原籍,地方欠条由继任续追。轮番下去,债务如雪球。县志称,光是征粮亏空一项,到光绪初年已累至七万两,地方根本填不满。

衙门财政的窘境同样制约了行政效率。比如捉盗、勘验、押解,官府理论上有马快、仵作,但他们吃不饱,便把活儿继续转包给“站柜”“脚户”。案件愈拖愈久,百姓往往自讨苦吃。民间有言:“打得过的去报官,打不过的去送礼。”背后正是经费短绌引出的灰色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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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自强新政期间,朝廷尝试扩充地方财政,如厘金、盐厘、烟厘,各省督抚可留成。但临到县一级时,问题并没根本解决。厘金往往被上层截留,基层依旧原地踏步。学者王家范评断:州县尴尬在于“事多权小、钱少责重”。乐亭的账簿只是千万县中的一角。

有人或许会问:为何不干脆裁撤那些无俸衙役?答案与政务惯性有关。书吏、衙役深谙地情俗务,档案书写、催赋盘剥、缉捕审案都离不开他们。十八世纪起,乾隆帝想整顿吏治,多次下令裁汰临时用役,可令出而下不行。县令人微权轻,不敢无故削人饭碗;省帅也清楚,真若精简过度,案卷立刻堆积如山。于是,超额用人—无钱发饷—变相加派—更加依赖用人,陷入循环。

从财政学角度看,这是一场注定亏本的买卖:中央最大化攫取地丁,地方却要承担治安、司法、教育、工程的全部摊子。县衙于是用人浮于事,以替代正式预算。几十两俸禄的小吏维持衣食已难,再想操守清白,无异奢望。世人诟病清末地方腐败,其实背后是制度短板在拱火。

如今再看乐亭账本,仿佛能听见那位书吏的低叹:“又到年终,空匡无银。”他的一声怨语,回荡在冷风里,也回荡在一个古老行政体系行将终结的回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