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重型自卸货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多处身体损伤。经交警部门认定,货车驾驶员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伤者累计住院155天,伤情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一审法院依法支持伤者全部赔偿诉求,承保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扣除自费药费用、按农村标准核算残疾赔偿金、下调误工费及交通费等赔偿项目。本案由张晋律师全程代理一、二审诉讼,通过完整梳理案件证据、针对性抗辩案件核心争议、制定二审应诉方案,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充分保障了事故伤者的合法赔偿权益。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胜诉:捍卫伤者权益

交通事故发生后,伤者往往面临治疗周期长、损失举证难、保险理赔争议多等问题,合理合法的赔偿权益极易受损。本文结合张晋律师代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二审案件,梳理案件处理过程与争议要点,为同类案件维权提供参考。

一、案情回放

2016年7月,某交叉路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因观察疏忽,刮撞、碾轧正常通行的电动自行车,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身体多处受伤,具体包含足跟皮肤撕裂、肱骨骨折、足骨骨折、肺挫伤等九项伤情,同时双方车辆均出现不同程度损坏。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肇事货车驾驶员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无责任。案涉肇事车辆已投保交强险及50万元不计免赔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于保险有效承保期间内。

事故发生后,伤者入院接受治疗,累计住院时长155天,先后完成多处创面修复、骨骼复位等手术,出院后仍需长期康复休养,无法从事体力劳动。后续经司法鉴定机构依法鉴定,伤者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同时核定误工期限26周、护理期限14周、营养期限14周。

因伤者与肇事驾驶员、保险公司就赔偿金额协商未果,伤者委托张晋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24526.42元。一审法院审理后,全额支持伤者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作出后,保险公司不服裁判结果提起上诉,核心上诉理由为:案件应当扣除非医保自费药费用、伤者残疾赔偿金应按照农村标准计算、一审认定的误工费及交通费标准过高,请求二审法院改判下调赔偿金额。

二、案件难点重重

(一)赔偿标准适用存在核心争议

本案最大争议焦点为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保险公司以伤者户籍登记为农村户籍为由,主张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核算残疾赔偿金,仅该一项争议,差额赔偿金额就近5万元。

除此之外,保险公司另行提出多项异议,主张扣除10%非医保用药费用,同时申请调低误工费、护理费核算标准,各项争议叠加,拟核减的赔偿总额接近8万元,直接影响伤者的实际获赔数额。

(二)多项证据的证明效力存疑

庭审过程中,保险公司对伤者提交的劳动合同、城镇居住证明、工资流水等核心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均不予认可。保险公司认为,伤者未提交社保缴纳记录、正式暂住登记证明等辅助材料,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长期在城镇居住、务工,试图否定城镇标准赔偿的事实依据。

(三)二审应诉抗辩难度较大

保险公司针对一审判决中四项核心赔偿项目全部提出异议,同时向二审法院提交同类生效判决作为裁判参考。二审阶段需要针对对方的全部上诉理由、举证依据,从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判例差异等多个角度逐一答辩反驳,方能保住一审胜诉结果。

三、张晋律师出色代理成果

张晋律师全程负责本案一审、二审全部诉讼工作,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固定证据、梳理法理、精准应诉,最终实现全阶段胜诉。

(一)一审阶段全额支持合理诉求

一审庭审中,承办律师完整举证、清晰陈述案件事实,逐一论证各项赔偿费用的计算依据与法律依据。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核定伤者各项事故损失共计22万余元。

一审判决明确: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优先赔付12.2万元,剩余全部损失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足额赔付;肇事驾驶员前期垫付的3.5万元费用,可在案件执行阶段予以抵扣;本案案件受理费、司法鉴定费、财产损失评估费,由保险公司与肇事驾驶员依法承担。

(二)二审阶段维持原判终审胜诉

针对保险公司的全部上诉请求,张晋律师逐项梳理反驳证据,结合法律规定形成完整答辩逻辑,针对性回应对方所有争议观点。

二审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我方代理意见,最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二审诉讼费用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该终审判决确认了伤者的全部合法赔偿权益,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已足额履行全部赔付义务。

四、律师发挥关键作用

(一)构建完整证据闭环,夯实索赔基础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张晋律师第一时间指导伤者系统整理、留存全部事故损失凭证,包含全套医疗诊疗票据、交通出行票据、残疾辅助器具购置凭证等,同时协助当事人依规选取司法鉴定机构,完成伤残等级及三期鉴定,明确各项损失的合法核算依据。

针对城镇赔偿标准的核心争议,律师主动调取伤者在职期间的考勤记录、单位宿舍居住证明、工资银行流水、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等佐证材料,串联形成城镇居住、稳定务工、非农收入的完整证据链,充分证明伤者事故前已在城镇连续居住满一年、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务工,从事实层面直接否定了保险公司的农村标准赔偿主张。

(二)聚焦核心争议,依法专业抗辩

针对保险公司主张扣除非医保用药费用的观点,承办律师举证证实,伤者治疗期间使用的全部药物,均为本次事故伤情治疗的必要用药,无多余、非必要用药支出。同时明确,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就保险条款中非医保用药免责内容,已向投保人履行提示、明确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依法不产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无权扣除相关医疗费用。

针对误工费认定争议,律师提交伤者事故发生前六个月完整工资明细、用人单位停发工资证明,证实伤者误工费按照实际收入减少标准核算,完全符合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相关抗辩观点均被法院采信。

(三)制定精准二审应诉策略,稳固胜诉结果

针对保险公司的上诉观点及提交的参考判例,张晋律师逐条拆解上诉理由,区分本案事实与对方提交判例的核心差异,结合本地司法裁判规则,撰写专项二审答辩状。

同时结合本地同类生效判例,向法院明确裁判核心原则: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标准并非仅依据户籍性质判定,应当结合受害人实际居住地点、生活状态、收入来源综合认定,彻底打消二审法院的裁判疑虑,最终维持一审全部判决结果,为当事人争取到法定标准内的全部赔偿款项。

本案通过完整的证据梳理、精准的争议抗辩和严谨的诉讼策略,有效化解保险理赔争议,最大程度维护了交通事故伤者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诉讼过程中证据梳理与专业应诉的重要性。

(声明:本文仅为公开案例信息分享,不构成商业推广、广告宣传或法律服务邀约。文中律师信息均来源于公开渠道,我方不对其专业能力、服务质量及案件结果作出承诺或保证。读者可根据自身需求自主选择法律服务,相关法律风险与责任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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