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州日报)
转自:湖州日报
记者 王艳琦
工资刚降没多久,公司又要裁员,这该如何是好?最近,市民张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心里又慌又无奈。
张先生在长兴某公司干了多年,算是公司的老员工了。早些年公司生意红火,大家的薪资还算稳定,工作也干得踏实。可这两年行业行情不好,公司效益一年不如一年,经营压力越来越大。
张先生和同事们主动配合公司协商降薪,大家都想着咬牙坚持,和公司一起熬过低谷。没想到降薪过后,公司的经营状况依旧没有好转,近期更是传出了要批量裁员、精简人员的消息。
这让张先生和同事们都十分焦虑。为此,张先生想知道:公司经营困难裁员到底合不合法?
律师解读:
浙江京衡(湖州)律师事务所
王鑫
很多打工人都有误区,觉得公司效益差、经营困难,就能随便裁员,其实并不是这样。企业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确实可以依法裁员,但所有流程都得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来,不能随心所欲辞退员工。
首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满足法定条件,才能进行批量裁员,而且裁员不能说裁就裁,必须提前三十天跟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真实情况,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确定好具体的裁员方案后,还要上报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同时,裁员也有明确的优先留用规则,这三类员工公司要优先留下:和公司签了长期固定劳动合同的、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还有家里没有其他收入来源,需要赡养老人、抚养未成年孩子的员工,企业不能随意优先辞退这类弱势群体员工。
其次,只要是合法合规的经济性裁员,公司都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给员工发放经济补偿金。补偿标准按照员工的在岗工龄计算,每干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最后要强调的是,经营困难不是企业的“免罪金牌”。如果公司跳过法定流程、不按规定报备、随意裁员,或者不给员工足额发放补偿金,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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