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中山市公安交警支队了解到,当地一男子王某因为增驾约了6月初考试科目二,5月29日晚,在家喝了酒后依然驾驶摩托车前往驾校练车,但被教练阻止后没练成,没想到回家途中在古镇镇同益路遇到交警查车,现场检测结果显示王某呼气酒精含量为61 mg/100ml。

事发当晚,古镇公安分局交管大队组织民警在辖区同益路设点执勤,严查涉酒驾车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20时40分许,一男子驾驶一辆湘M号牌摩托车朝执勤点驶来,民警指令驾车男子停车接受例行检查。期间,民警发现当事男子司机王某满脸通红,身上也散发较大酒气。现场检测结果显示王某呼气酒精含量为61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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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将王某和车辆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在询问过程中,王某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

据王某称,当晚18时许,他下班后在家吃饭时喝了一杯自酿的白酒,饭后想起自己报考的科目二马上要考试了,于是驾驶摩托车到驾校练车,但到了驾校后,教练发现他喝了酒不让练车,于是又驾驶摩托车回家,没想到途中遇到交警查车。

得知酒后驾车要扣留驾驶证6个月,王某满脸惊讶,告诉民警说“已报考增驾小汽车且已考过科目一,正准备约考科目二。扣了证我下周考科目二怎么办”?

了解到王某的情况后,民警既好笑又无奈地问王某,“你的科目一学了些啥,又是怎么通过考试的”?

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表示知道,“教练也跟我说喝了酒不能开车,我以为只喝了一点点,觉得很清醒应该没事。”民警对王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耐心告知了酒后驾车的危害。

6月2日,古镇交管大队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对王某做出了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另外,王某已通过的增驾科目一考试成绩也将作废,需重新报考。

交管部门提醒:一次次的侥幸心理让无数驾驶人和无辜群众付出了血泪甚至生命的代价,希望广大驾驶人吸取教训,切勿再因一时侥幸让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险境,甚至为此身陷牢狱之灾。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