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非法行医案。某医院实习医生黄某城在未取得执业资格且患者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况下擅自拔牙,导致身患白血病的患者术后出血不止,并发多脏器衰竭死亡。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判决结果因量刑与死亡结果的因果关系认定引发社会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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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被告人黄某城(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在患者刘某未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的情况下,擅自为其拆除牙套并实施拔牙操作。术后,刘某因自身所患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等严重基础疾病出血不止,最终并发多脏器功能衰竭,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院审理认定,黄某城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死亡记录,明确患者死亡的根本原因为其自身严重疾病的自然进展及并发症,黄某城的拔牙行为系病情恶化的诱发因素,而非直接、主要原因。据此,案件适用情节严重条款,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

案件宣判后,公众讨论集中于两点:

1. 量刑是否过轻? 部分网民质疑有期徒刑一年半且缓刑与致人死亡的后果不匹配,认为判罚过轻。

2. 责任是否仅归咎于实习生? 有网友指出,涉事门诊部存在管理漏洞,允许无证人员独立操作,应承担更大责任。

3. 专业认知差异: 医疗专家指出,急性白血病患者的凝血功能极度脆弱,拔牙操作本应高度谨慎。无证行医跳过病史询问、凝血检查等必要流程,直接放大风险。

主审法官表示,判决严格遵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综合考虑了因果关系,自首情节,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因素。

案件审理期间,经法院调解,黄某城赔偿被害人家属20万元,涉事门诊部赔偿17万元,合计37万元。家属出具谅解书,并表示司法调解体现了温度。

医疗安全关乎生命,法律红线不容触碰。规范医疗秩序、强化行业监管、提升公众安全意识,方能避免悲剧重演。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