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林佳怡
编辑丨张恺翀
LABUBU火遍全网后,不少品牌都想分一杯流量红利。
但蹭流量也有边界,一不小心就可能惹上官司。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就泡泡玛特诉奈雪的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深圳市品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奈雪的茶所属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赔偿北京泡泡玛特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万元,共计32万元。
据多家媒体报道,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奈雪推出“米布布”,蹭上LABUBU流量
2025年,LABUBU正处于现象级爆火阶段。不仅长期占据潮玩市场热搜,还频繁出现在明星、网红和社交媒体内容中,成为年轻消费者追捧的顶流IP。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25年9月,奈雪的茶直接把多款茶饮命名为“米布布”,并在宣传物料中直接使用了泡泡玛特旗下“LABUBU(拉布布)”的美术形象。
与此同时,奈雪还打出了“喝米布布抽LABUBU”“布布们集合!免费喝布布,抽LABUBU!”“MIBUBU带上布布免费喝布布”“领券喝奈雪米布布,下单再抽LABUBU”等宣传口号。
在泡泡玛特看来,这已经超出了正常商业宣传的范围。
泡泡玛特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奈雪的茶未经许可就擅自用跟“LABUBU”几乎一模一样的标识做商业推广,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双方存在联名合作、品牌授权或其他商业关系,构成不正当竞争。
面对指控,奈雪的茶辩称,自己的宣传文章下面标注了“活动奖品由奈雪自行采买,与泡泡玛特无官方合作”,已经尽到了提醒义务,不会导致消费者混淆。
此外,奈雪还强调,活动中赠送的LABUBU盲盒均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非假货,也不存在冒充授权商品等行为。
换句话说,奈雪认为自己只是购买正版产品用于促销赠品,并提前进行了免责声明提示,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然而,从小红书上的部分帖子来看,显然已经有消费者误以为LABUBU和奈雪的茶联名了。
法院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对于奈雪的说法,法院并未采纳这一观点。
法院审理后认为,“LABUBU”这个商品名称在潮玩领域已经有了极高知名度,能够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属于受法律保护的“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
奈雪的茶明知道LABUBU名气大,还推出名字和它高度相似的“米布布”,并在宣传里头把“LABUBU”“米布布”“布布”这些标识突出使用。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这类宣传内容很容易使人误认为奈雪与LABUBU之间存在品牌联名、授权合作、商业冠名等特殊关系。
法院指出,这种行为已经足以造成市场混淆,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不仅如此,在相关宣传页面中,“活动奖品由奈雪自行采买,与泡泡玛特无官方合作”等声明均被放置在页面底部,并采用较小字体展示;而“喝米布布抽LABUBU”等宣传语则以醒目的大字号位于页面中心位置。
也就是说,消费者最容易注意到的是“大字宣传”,而非“小字声明”。
这是一种常见的营销套路——先把消费者眼球抓过来,再用小字给自己留条后路,出了问题也好撇清。
但奈雪的茶这一次显然失算了,法院的态度很明确:
这种“大字宣传、小字免责”的做法,无法以合理方式提醒消费者其宣传行为与泡泡玛特无关,相关公众仍然容易产生误认。
最终,法院认定奈雪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赔偿泡泡玛特经济损失30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万元,共计32万元。
结语
对奈雪的茶来说,这32万或许算不上什么大数目,但这笔罚款背后释放的信号足够清晰:
想靠“大字宣传、小字免责”这套玩法蹭流量,风险越来越大,弄不好就翻船。
流量固然诱人,但在法律的红线面前,任何侥幸心理都难逃被纠偏的代价。
这一点,无论对奈雪的茶,还是对仍在观望的其他品牌,都值得记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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