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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9年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以来就成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构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绩效工资被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比70%)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30%)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打入教师个人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师个人学期或学年考核结果发放。

但老师们对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依据的考核方案存在着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分配方式深恶痛绝,绝大部分地方的分配方案都是倾斜于学校的行政领导和中层干部以及部分后勤人员,让满工作量甚至超工作量的一线教师领到手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远不及行政领导甚至会有数倍之差。

全国并没有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的统一标准,都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操作,整体原则是只需按规定向一线教师倾斜即可,但奇怪的是,各地分配方案基本上都是倾斜于学校的行政领导和中层干部以及部分后勤人员,让满工作量甚至超工作量的一线教师领到手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远不及非一线教师。

这样一来原本就是要通过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达到多劳多得和奖勤罚懒的目的从而激发教师从教积极性的初衷就没有得到很好体现,严重挫伤了一线教师的教学热情和积极性。虽然教育部曾多次强调要建立多劳多得和优绩优酬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但绝大部分地方仍然是我行我素。

之前有位老师在我相关文章底部评论区留言(如下图所示),说学校里工作量最大的是中层但却没有任何津贴。有些既要从事教学又要完成诸多其他事务的中层干部确实辛苦,不少地方时常都有中层干部辞职宁愿去一线课堂当专职教师的现象出现就说明了很多中层干部事多且杂。

虽然老师们痛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时向行政领导和中层人员的倾斜,但对于那些既肩负课堂教学又承担行政事务双重任务的中层干部在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时还是要注重课时量和工作量的综合以及教学实绩等关键因素给予适当的倾斜,没有任何津贴是说不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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