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发现,古代皇帝办权臣,明清两朝的操作差别居然这么大。明朝皇帝大多简单粗暴,一个谋逆罪就能定调,转头就能拉着上万人跟着陪葬。到了清朝,同样是办掉权倾朝野的大臣,非得罗列出几十甚至上百条罪名,反而很少大开杀戒搞株连。这真的是清朝皇帝更仁慈吗?其实这事背后,藏着两套完全不一样的权力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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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打下江山后,早就见多了丞相手握大权架空皇帝的戏码,打心底对这个职位不放心。胡惟庸当中书省丞相的时候,权势越来越盛,慢慢也触碰到了朱元璋的底线。朱元璋直接给胡惟庸扣上谋反的帽子,一个罪名就够定生死,其他都是凑数的铺垫。借着这个案子,朱元璋直接撤了中书省,把丞相制度从根上给拔掉了,权力全都收回到自己手里。

后来的蓝玉案更是把这套逻辑玩到了极致。蓝玉身为开国功臣,北伐立下大功,就是因为太骄横,让朱元璋觉得有不臣之心。依旧是从谋反入手,一通搜捕审讯下来,牵连了足足一万五千多人。在明朝的逻辑里,只要扣上谋反这顶大帽子,不管你真干没干,只要你威胁到皇权就够了。不需要把罪名拆分得多细,要的就是借着这个由头,把你整个关系网全都端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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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孝孺的案子更是把这种风格体现得明明白白。朱棣夺了建文帝的位,方孝孺不肯给写登基诏书,直接被扣上了不臣的帽子。朱棣一声令下灭了十族,哪怕很多门人亲族根本没参与谋逆,只要和方孝孺沾边,都逃不过。明代刑杀权臣,从来都不是只杀当事人,要的就是面状打击,杀一片震一片。说白了就是,罪名可以少,震慑范围必须大,谁也别想结党分皇权。

废了丞相之后,明代的权力结构本来就是皇帝直接面对百官,没有中间的缓冲层。任何一个官员只要势力稍大,声望稍高,都会引起皇帝的疑心。谋反就是处理权臣最顺手的万能钥匙,简单直接,效果还特别好。这种粗犷的统治方式,从明初一直用到明末,没怎么变过。不管皇帝性格是松是紧,只要被扣上谋逆的帽子,基本都是身死族灭朋党遭殃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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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清朝,画风一下子就转了。康熙收拾苏克萨哈,列了二十多条罪状,收拾鳌拜更是凑了三十多条,每一条都写得有鼻子有眼,好像件件都有据可查。雍正办年羹尧更夸张,硬生生凑了九十二条大罪,从专权跋扈到礼节失当,一条都没落下。有意思的是,罪名堆成了山,株连范围反而收窄了,很少有灭九族十族这种极端操作。

这可不是清朝皇帝心善,而是人家把罪名当成了政治工具玩明白了。清朝入关后慢慢完善了律例,办啥事都得讲点程序合法性,不能皇帝说杀就杀。每次办权臣,都是让九卿会审,让一群大臣一起合议出罪名,最后皇帝点头同意。这么一来,对外就能说,这不是我皇帝滥杀,是大家按律审出来的结果,说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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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罪名列出来还有另一个好处,就是给满朝文武划红线。把权臣各个方面的错都拆解开,不管是专权还是贪腐,哪怕是礼节上的错都给你列出来。百官看了判词,自然会对着一条条对自己,知道哪些行为碰了就要出事,无形中就被规训了。哪怕后世翻旧账,也能看到当年办案条条都有依据,留下了制度化的好名声。

年羹尧当年是雍正登基的大功臣,平定青海稳住西北,那可是恩宠加身。就是仗着功劳越来越跋扈,功高震主,让雍正坐不住了。最后审理的时候,把能翻的旧账都翻了出来,九十二条罪名摆出来,怎么看都是罪有应得。最后年羹尧被赐死,家人虽然受牵连,也没有像明朝那样赶尽杀绝,整个官僚体系不会被折腾得元气大伤。

到了乾隆朝,这种玩法就更成熟了。讷亲作为乾隆前期的重臣,打金川战事不利,需要有人出来背锅。最后给讷亲列了指挥失当虚报军情等罪名,处死了讷亲本人,也没有搞大规模株连。后来嘉庆扳倒和珅,也是列了一长串罪名,最后抄家赐死,也没有扩大牵连范围。这不是皇帝越来越仁慈,是皇权已经稳了,不需要靠大规模杀人来立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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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打天下刚建国,皇权还不稳,需要靠大规模株连清除所有可能的隐患。清朝到了中后期,整个统治结构已经稳定,杀太多反而会坏了盛世的名声,伤了官僚体系的根本。说白了,明代靠一个大罪搞株连,用刀说话,靠血腥恐怖让人害怕。清代靠一堆罪名堆出规则,用笔说话,靠细密的条文让人规规矩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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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明朝一个谋逆罪,还是清朝九十二条大罪,本质上都是皇帝巩固皇权的工具。目标从来都是一样的,就是不允许有任何能和皇帝分庭抗礼的权力存在。玩法不一样,只是因为不同朝代的需求不一样,制度环境不一样而已。哪里是什么仁暴之分,全都是皇权权衡之后的选择。

参考资料:光明日报 《明清皇权统治的两种不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