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要永辉律师: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目前被关押在三门峡市看守所。拘留通知书上显示他涉嫌的罪名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属也不是很了解。听公安机关说是因为他向别人提供了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但是具体是什么情况我们家人都不太清楚。我想请问,您知道三门峡市看守所的详细地址在哪里吗?我可以委托您作为他的辩护律师吗?能否先委托您过去会见一下他?了解一下案件的详细情况。像他这种情况,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吗?什么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应当如何理解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主观要件?谢谢您了!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三门峡市看守所地址:三门峡市省道S312与009乡道交叉口向南100米路西。
导航:三门峡市槐香苑小区
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乘车路线:三门峡站乘坐1路公交车到加油站下车,向北200米转向东步行1.6公里。
家属可以委托要永辉律师到三门峡市看守所进行会见。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认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是指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行为。至于你家人最终是否会被认定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则需要律师会见以后根据了解到的具体案情才能作出准确判断。
实践中,应当如何理解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主观要件?
有人认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不可能出于间接故意的犯罪态度,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从我国的刑事立法习惯来看,从未在罪状中将一项犯罪明确规定为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而这往往是通过刑法解释来完成的。这主要体现在目的犯的范畴中:当刑法条文中出现了对犯罪目的,抑或犯罪动机的描述时,基于通说对于“间接故意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认识,排除了间接故意存在于上述犯罪中的可能性。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并没有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的法定表述,而且本罪中的明知应当包括明知自己的提供行为可能会造成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后果,但依然放任该危害后果发生的情况。这里的“明知”,只需要行为人认识到他人有实施非法侵入、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可能性即可,而不要求其认识到他人具体实施何种违法犯罪活动。如果行为人、对于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活动持怀疑态度,认为其可能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也可能不实施,但如前文所述,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属于一般意义上的故意犯罪,间接故意也可构成本罪,因此,这种相对模糊的认识也不影响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认定。【三门峡市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另外,应当如何区分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呢?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中的行为方式之一是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这里的破坏性程序与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中的“程序”“工具”有何区别,是区分两罪的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28条对“计算机病毒”的定义作了如下规定: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由此可见,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可以理解为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其存储数据的程序代码和影响计算机使用的程序代码。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中的“程序”和“工具”也可能会在侵入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时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
因此,在区分两罪时,应当首先对这些用来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或工具来进行辨别。如果其仅仅是作为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或工具而没有对计算机的功能和数据产生影响,就不属于破坏性程序的范畴,则不能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如果这些用来侵入、非法控制的程序或工具属于破坏性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按照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处理。【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三门峡市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三门峡市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三门峡市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
▼三门峡市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三门峡市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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