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不要觉得自己什么都是对的,这是成功路上最大的障碍,遇到认知不如你的人,要坚定自己的想法,遇到认知与你相当的人,要怀疑自己的想法,遇到认知比你优秀的人,要否定自己的想法。
——坤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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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卷第二章(2)

原文:

由兹而言,任何年代古老的数可能失其存在,生存了一天的数也可能失其存在;

那么不管其存在时间可以无限止地延长,凡可能不存在的,就总可以失其存在。

解释:

根据上面的推理,任何一个数,无论它已经存在了多么古老的年代,还是只存在了一天,都有可能消亡,

也就是说,只要一个数含有物质(由要素组成),那么它就具有可能不存在的性质。

这种可能性不取决于它已经存在了多久。

因此,无论一个事物的存在时间可以无限地延长,只要它可能不存在,那么它终究可以失去其存在,

即它的不存在是可能的,不是绝对不可能的。

这里亚里士多德区分了两种永恒:

事实上的永恒:某物实际上一直存在,从未消失,但它仍然具有消失的可能性(比如宇宙在某种意义上是永恒的,但理论上可以被毁灭)。

逻辑上的必然存在:某物不可能不存在,它的存在是绝对的、必然的。

亚里士多德指出,只要一个事物含有物质,它就只属于第一种可能消失的类型,

即使它实际上存在了无限久,也不能保证它必然一直存在。

亚里士多德说这段话的目的是,数如果被当作独立实体,就不能含有物质,否则它就不可能是真正永恒,

而柏拉图学派认为理型数是永远的、完美的、必然存在的,

但他们又说数是由大和小等物质要素组成,

根据这一点,亚里士多德指出,理型数具有可能不存在的性质,这和永恒性矛盾,

那些把大与小当作数的要素的理论是不成立的。

原文:

那么,它们就不能是永恒的,

我们曾已有机会在别篇中说明一切可能消失的均非永恒。

解释:

所以,这些数(或者说任何由要素组成、含有物质的事物)不可能是永恒的,

我们已经在别的地方说明过:一切可能会消失的事物,都不是永恒的。

原文:

我们现今所说倘普遍地是真确的——凡非实现的本体均非永恒——假如要素为本体底层之物质,一切永恒本体之内,均不能存有这样的组成要素。

解释:

如果我们现在所讲的这个道理是普遍正确的,

即:凡不是实现地存在的实体(即含有潜能、含有物质成分的实体),都不是永恒的,

换言之,只有完全现实(无潜能、无物质)的东西才可能是永恒的。

如果所谓的要素就是指作为实体的基础底层的物质,

那么,在一切永恒的实体内部,都不可能包含这样的组成要素。

也就是说,任何将大与小、多与少等当作物质要素去构造永恒实体(如理型数、天体等)的理论,

都是错误的!

永恒实体必须是纯形式、没有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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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有些人列叙与“元一”共为作用的要素是“未定之两”,

并以此责难“不等”之说引起迷惑,其所持理由可谓充分;

可是他们虽因此得以解除以“不等”为关系,以“关系”为要素所由引起的疑难,

但这些思想家们用那些要素来制作数,无论这是意式数或是数学数,还得于其它方面遭遇一样的诽议。

解释:

有些哲学家(主要是柏拉图学派内部)把与元一共同起作用的要素称为未定之两,

并借此批评不等理论(即把大/小当作本原)所引起的逻辑混乱,

他们认为,不等是一个关系概念(大/小必须相对存在),不能作为独立的本原,

所以,以此为理由,他们感觉自己的责难是相当充分的,

并借此排除了以不等为关系,以关系为要素所引起的质疑,

为了补救,他们将不等换成了一个更原始、更模糊的概念——未定之两(一种不确定的二元性原理),

他们觉得用这个创造的新词就能避开关系不是实体的批评,但这不过是表面上的绕开而已。

可是,这些思想家用未定之两和元一作为要素去制造数(无论是理型数还是数学数),

其实在其他方面照样会遭到同样多的批评和反驳,本质就是换汤不换药,

因为它照样会存在亚里士多德前面所列举的那些矛盾,比如:单位同一性、整体和部分、生成顺序、无限有限等,

所以,改名、术语替换解决不了问题,根本没有触及数由要素构成这一错误思路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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