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国际原子能机构围绕伊朗核问题的表决落下帷幕,美英法德四国联合推动,要求核查伊朗现有核设施和核材料的决议获得通过,在表决阶段,中国投出了一张反对票。中方代表在会上表明了中国的立场:搞政治对抗解决不了伊核问题,强行通过决议只会激化矛盾。
这番话不是在唱高调,对伊核问题的历史沿革稍作回顾就能看清,当前保障监督合作之所以破裂,根本原因是去年6月美欧在理事会推动决议之后,紧接着美以对伊朗接受了保障监督的核设施发动了军事袭击,今年又实施了第二次打击。美国对伊朗的打击,才是导致伊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合作停滞的真正原因。
先看这次决议的内容。
决议要求伊朗向IAEA提供完整的核材料清单核设施设计信息,并允许核查人员入场核实。决议同时表达了对格罗西总干事报告——一年来无法核查伊朗高丰度浓缩铀库存——的"严重关切",并"深表遗憾"地指出伊朗在过去12个月内未能补救其不遵守保障监督义务的状况。
从防扩散技术角度看,这些要求本身不能说没有道理。拥有约440.9公斤丰度达60%的浓缩铀,数量上足以制造近十枚核弹,这种规模的确应该被严密监控。
但决议回避了一个根本性的前提问题:是谁破坏了核查环境?
中方说的得很直接:"正是美与欧三于去年6月理事会推动伊核决议后,以色列和美国悍然对伊接受保障监督核设施发动袭击。今年又对伊实施第二次打击。这才是导致伊方与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合作被迫中止,至今无法回归正轨的根本原因。"
伊朗方面的处境也值得理解。伊朗驻IAEA代表纳杰菲在表决后的表态有两点:其一,决议把伊朗的情况描述成"一切正常、什么都没发生",完全无视战争状态这一现实;其二,在侵略者持续威胁制造的前所未有的安全环境下,保障监督正常实施的法律、技术和操作基础已被摧毁。
轰炸核设施的国家,要求调查受害者,这就是协议的根本矛盾。
美方的叙事策略很清楚:把伊朗核问题从"政治军事冲突"范畴重新锚定为"技术合规"议题。2025年6月,IAEA理事会20年来首次认定伊朗实质性违反保障监督协议。紧接着,美以就发动了对伊朗核设施的打击。
既然核查能力是被军事行动摧毁的,那么责任方就不应把核查缺失归咎于伊朗不配合。伊朗的质疑一针见血:美国与以色列的袭击迫使核查人员撤离,中断了IAEA的核查运作。然而决议却只字不提美以袭击对核查环境造成的破坏,反而要求伊朗为这些破坏的后果负责。把责任从侵略者转移到了受害者身上,是一种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
从现实主义逻辑审视,伊朗此刻不可能配合提交核材料情报。
军事安全上,伊朗的安全部门实际考虑很直接:如果交出核材料详细信息,等于给潜在的军事打击方提供精确的目标坐标。并且美伊之间正在进行相关接触和谈判。在这种情况下,伊朗不可能在谈判进入关键期时主动放弃核主权。提交信息,意味着伊朗可能失去谈判中唯一能让美国坐到桌前的条件。
在伊朗国内,不难看出伊朗高层已形成某种政治共识:任何投降式的让步在国内都会被视为软弱,从而危及政权的政治稳定。伊朗的经验已经证明,2015年签署JCPOA后美方仍在特朗普时期单方面退出,此后再制裁、再袭击——这种历史记忆让伊朗决策层不可能在没有重大回报的情况下做出让步。
最后是简单的道义问题,美方推动决议是为了"保持对伊朗的外交压力"。伊朗方面则会反问——侵略国哪里来的资格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提交针对受害国的决议草案?决议要求伊朗"消除"国际社会对其核计划的担忧,但美以发动军事打击本身加剧了担忧。要求伊朗配合核查,却回避了核查中断的原因。这是一个逻辑不对称的问题。决议只要求一方履行义务,却回避了另一方的侵略行为。这种逻辑架构下的决议,只能激化矛盾,不能解决问题。
中国投反对票,基于三重判断。
第一,现实判断,中方代表已经明确指出,当前局势下在理事会搞政治对抗解决不了伊核问题,提交安理会也没有出路。
伊朗核问题的历史已经表明,2015年JCPOA是通过外交谈判达成的,而2018年美方单方面退出协议后制裁升级、军事对抗加剧,这个周期再次论证了政治外交是唯一可行的出路。
IAEA理事会的职能是技术监督而非政治对抗。强行通过决议在法理上并不违规范畴,但从实际效果看,决议通过后伊朗大概率会以扩大核活动或缩窄合作作为回应,这是过去多次出现的行为模式。20年前,伊朗每次在理事会遭受压力,核活动就会相应升级,这种"施压—反弹"的循环一再上演。决议非但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把事态推向更加复杂的境地。
第二,责任判断。当核查环境的破坏是由于军事行动造成的,那么修复核查机制的前提应该是停止军事对抗,而不是单方面要求被袭击的一方提交信息。在战场上打击对方的核设施,然后在外交上要求对方配合核查。这种逻辑若成立,国际规则将彻底丧失可信度。
第三,政治判断。中方已经提出了维护和促进中东和平稳定的四点主张,这些主张的核心逻辑就是把伊核问题放在中东地区整体安全框架中审视,而不是孤立地处理核议题本身。在中方看来,伊核问题的根源是安全困境和政治互信的缺失,并非技术保障监督的不足。
基于这个判断,单纯在技术层面施压是毫无意义。只有先解决安全困境,核问题才能找到出路。
这次投票中,巴西、南非、印度、埃及、泰国等10个发展中国家投了弃权票。
分析这种投票行为,要放在全球南方在当前国际秩序下的战略选择坐标中审视。这些国家不约而同地选择弃权,表明它们不愿意无条件跟随西方在伊核问题上的议程设置。它们既不支持决议,也不在形式上直接反对西方立场。这种姿态传递的信息很明确——对西方主导的政治施压持保留态度。尼日尔的反对票则更值得关注。尼日尔与中俄立场一致并投出反对票,意味着非洲国家正在形成某种不受西方议程裹挟的外交判断。
这说明,西方在世界范围内调动支持向伊朗施压的能力在削弱。当前国际格局的变化已经传导到多边机构的投票行为层面。
伊朗核问题的困局,症结在信任机制层面。
2015年JCPOA本来构建了一套"制裁解除换核计划受限"的平衡机制。2018年美方单方面退出协议,打破了这套机制。2025年6月IAEA理事会认定伊朗违规之后,美以随即发起军事打击,进一步摧毁了信任基础。今年再次发动打击,彻底让IAEA的保障监督工作陷入停摆。
信任一旦被打破,重建信任的道路就远比破坏信任的道路漫长和艰难。目前美方同时在两条线上推进——一边进行谈判寻找外交解决方案,一边通过IAEA决议施压。这两条线的内在逻辑是矛盾的。
谈判需要的是克制和妥协的空间。决议则是施压工具,通过点名批评来巩固强硬立场。两者同时推进的实际效果是——伊朗不可能在外交胁迫和军事打击的双重压力下做出让步。
中国主张的解决方案,从结构和方向上判断,是目前唯一具有操作性的途径。中止理事会层面的政治对抗。决议已经通过了,此事无法逆转。但理事会应当为外交谈判发挥建设性作用,为伊朗与IAEA合作创造条件,而不是制造新障碍。
尊重伊朗作为NPT成员国和平利用核能的正当权利,是不能绕过的前提。如果外交框架建立在全面压制伊朗的基础上,就不可能得到伊方的合作。决议通过后的实际影响可能使谈判更加复杂化,但各方仍有必要把注意力集中在谈判桌上。
伊核问题的核心矛盾是:一个国家被轰炸了核设施之后,还要被要求交出这些设施的信息,而轰炸者却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中国投反对票,是站在了国际规则和国际公平一边。这个立场,才是一个负责任大国在核不扩散问题上的正确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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