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领域。在单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成功将涉案金额降至50万以下,使刑期从十年以上减至七年;在于某某等五人诉江苏XX建设公司交通事故纠纷中,为原告争取到125046.30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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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背景
刘刚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自2012年起在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执业。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也是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执业以来,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业务涵盖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诉讼业务,以及公司上市等非诉讼业务。
刑事辩护案例
2021年,单某某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公诉机关指控。公诉机关称单某某自2019年底至2020年10月生产、销售的炒面价值51万元,建议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刘刚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研究案卷。他发现单某某向面粉供应商赵XX的汇款包含购买食用油及偿还借贷的款项,应予以扣除。同时,对于面粉产出炒面的数量,仅有单某某的供述,缺乏客观证据。而且购进的面粉在生产中存在退货、损耗等情况,不能简单推算。据此,刘刚律师在法庭上提出对涉案金额的异议。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涉案金额降至50万以下,单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大大降低了刑期。
交通事故案例
2017年,于某某驾驶四轮拖拉机在江苏XX建设公司承建的施工路段逆向行驶发生侧翻,造成于某某受伤,其妻子赵X当场死亡、车辆损坏。交警认定于某某负主要责任,江苏XX建设公司负次要责任。于某某等五人因赔偿问题与江苏XX建设公司协商无果,委托刘刚律师起诉。刘刚律师第一时间到交警部门调取事故材料,确定了有针对性的代理思路。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张江苏XX建设公司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江苏XX建设公司赔偿五原告125046.30元,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买卖案例
原告李X与被告张X系亲戚关系。2016年9月,李X从张X处购买二手房,签订合同并付清房款,张X也交付了房屋,但却以各种理由推脱办理过户手续。李X委托刘刚律师起诉。刘刚律师到有关部门调取证据,确定了代理思路。他指出原、被告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约定履行。最终,法院支持了刘刚律师的主张,判决张X在二十日内协助李X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刘刚律师在刑事辩护、交通事故、房屋买卖等领域均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