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长宁区行政复议局就一起涉卫生健康领域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既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依法履职,同时也是考验行政机关如何在法理与情理的交织中,重建患者对医疗系统的信任的重要举措,旨在真正把争议化解在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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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开听证面对面,

阳光审查解疑惑。

听证会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司法部《行政复议普通程序听证办法》组织实施。会前,复议机关依法向申请人、被申请人送达《行政复议听证通知书》,并通知案涉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作为第三人参加听证。会上,被申请人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人依法出席听证,面对面接受申请人质询并回应质疑。各方围绕本案争议焦点,有序进行陈述、举证、质证与辩论。

二、

化解争议不止步,

信任修复在源头。

卫生健康领域的复议案件有个突出特点:申请人在意的往往不只是行政机关的一份答复,更多的是为求医问诊之路上积累的委屈与不信任找到一个化解出口。简单维持或者驳回甚至撤销原行政行为并不能真正化解矛盾。本次听证会将法理情融会贯通,积极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复议机关的主持下,被申请人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工作,第三人主动提出调解方案,复议机关合理把握听证程序和节奏,给予人文关怀,对申请人进行安抚,充分彰显法治温度。申请人最终解开心结,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双方达成调解合意。

三、

践行理念重实效,

传递温情暖民心。

本案是今年以来长宁区首起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复议听证案件,也是复议机关主动应用听证程序、推动争议“早介入、深调查、真化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长宁区将继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既守住法律底线,也回应民生期盼,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推动长宁区法治城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贡献坚实力量。

来 源行政复议局

编 辑张茹青

校 核|杨 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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