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行踪了,就在船上。”6月14日傍晚,寿县法院执行法官时军国接到申请执行人报警电话。这是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案涉标的264071元,案件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且长期在外躲避执行、隐匿行踪。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被执行人再次失联,6月15日一大早,执行干警前往芜湖无为市寻找被执行人。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锁定被执行人身处无为市水域船舶内。执行干警抵达现场时,江面薄雾氤氲。结合水上执行经验,大家克服水上出行不便、船舶环境复杂等困难,上午10点50分,登船找到被执行人,现场向其释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失信惩戒等相关法律规定。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双方分歧较大,现场未达成一致意见。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带离船舶,驱车返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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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4点,在法院调解室内,执行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耐心梳理案件案情,兼顾双方实际情况平衡诉求,经过数小时的劝解,晚上7点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支付案款102405元,剩余欠款双方约定分期履行,案涉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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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水域异地执行,是执行干警攻坚隐匿被执行人、破解执行难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寿县法院将持续加大异地执行、失信被执行人查控力度,以硬核执行举措兑现胜诉权益,切实守护群众财产安全,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文:时军国、邢瑾 图片来源:执行局
责编 :月月 审核:蓝色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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