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内多所高校陆续启动了横向科研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2026年6月11日,海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在官网发布《关于开展横向科研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标志着这一轮由科技部新规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驱动的高校科研管理规范化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加速推进。

横向科研项目,是指高校承接的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委托的非政府计划类科研项目,涵盖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各类科技活动。对于高校而言,横向项目不仅是科研经费的重要补充来源,更是产学研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纽带。

本轮自查自纠工作的政策依据,主要来自两份新近出台的重要文件。其一是《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24号),该规定已于2026年1月28日经科技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6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其二是《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5〕30号)。

海南大学在通知中明确,自查范围涵盖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立项、在研和结题的所有横向科研项目,实行项目执行全周期覆盖。自查重点共六项:是否存在虚设横向科研项目或虚增横向科研体量,如将利用学校资产、仪器设备等获取的非技术服务类收益纳入横向项目管理;是否存在经费使用不合规,将亲属等无关人员纳入项目组,以及虚假列支、虚开发票套取科研经费等问题;是否存在项目进度滞后、长期停滞、无故拖延结题验收;是否存在因结题率低造成大量经费结余及挪用结余经费;是否存在诚信管理与信息公开缺失、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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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之外,湖南省的行动更为系统。早在2026年3月,湖南省教育厅即下发《关于开展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相关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内各高校对近三年横向项目执行全周期开展自查。通知坦言,前期巡视和审计工作中已发现省内高校在横向项目管理方面“均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普遍问题”,包括虚增科研项目体量、横向项目缺乏管理、经费使用不规范、挪用结余科研经费等。通知要求各高校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追责通报,并于2026年4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教育厅。

湖南省内多所高校已迅速响应。湖南科技大学于2026年3月26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单位在4月7日前完成材料报送。湖南工业大学于3月31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学院于4月3日前报送自查报告。长沙理工大学于4月3日发布通知,要求各学院组织2023年至2025年立项的所有横向项目负责人逐一自查,涵盖立项、执行、经费使用、结题归档全流程。湖南科技学院也于3月31日发布通知,要求覆盖项目全周期各环节。此外,湖南师范大学于4月初召开自查自纠工作布置会议,岳阳职业技术学院也转发了省教育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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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省份同样在行动。河南省方面,安阳师范学院发布了横向科研项目自查自纠通知,平顶山学院于2025年9月发布了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的紧急通知。安徽省出台了《关于规范和加强高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暂行)》。东北林业大学于2026年1月发布通知,要求自1月14日起转入常态化自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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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合规性问题并非首次引发关注。据2025年11月媒体报道,横向课题已深刻影响部分高校教师的收入和职称评定,甚至出现了教师自费、借钱、贷款完成横向课题考核的现象,并由此催生了中介、企业“配合完成横向课题”的灰色产业链。有高校青年教师反映,“每年教授需要完成8万元,副教授7万元,博士6万元,讲师4万元”的横向课题经费指标,完不成则扣减绩效奖金。这种压力之下,虚设项目、虚增体量、虚假列支等违规行为便有了滋生的土壤。

2025年,财政部、科技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2026年3月施行的《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调查处理规定》,则为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

本次自查的时间窗口统一设定为2023年至2025年,即“倒查三年”,反映出上级主管部门对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乱象的系统性治理思路。整改的核心目标,在于“营造高校良好的创新生态,不断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来源:海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湖南省教育厅、澎湃新闻、光明网、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工业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科技学院、安阳师范学院、平顶山学院、东北林业大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