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

华为申请的第12类汽车“世界”商标于5月进入初审公示,因“世界”属于全民通用公共词汇,引发“公共词汇能否被企业独占”的舆论争议。该申请曾因10件在先近似商标被驳回,华为通过撤销闲置商标扫清权利障碍才进入公示阶段,结合《商标法》厘清确权规则与防御性注册边界。

法律谚语:商标专用权限定商品类别,公共语言资源不得被不当圈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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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词汇并非绝对禁注,核心看类别显著性

商标法》禁止注册的是本类商品通用名称、直接描述商品属性的词汇。“世界”并非汽车品类通用名称,也不直接描述车辆功能、性能,属于任意性词汇,在运输工具品类上具备固有显著性,法理上与“苹果”注册数码类商标逻辑一致。

商标实行分类保护原则,该商标仅在汽车、运载工具品类享有专用权,完全不影响公众日常语言使用,不存在“垄断汉语词汇”的可能。

二、防御性注册有边界,恶意囤积涉嫌违法

华为已布局问界、智界等多个“界”系汽车品牌,本次申请大概率为防御性注册,目的是防范第三方抢注蹭热度,属于正常的品牌知识产权布局。

但防御性注册有明确法律底线:《商标法》明令禁止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囤积。若该商标核准后长期闲置不实际使用,任何主体均可申请“撤三”撤销其专用权;批量抢注公共词汇挤占公共资源,还会被商标局直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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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初审不等于最终确权,公众可依法提异议

目前商标仅处于初审公告期,异议期截至2026年8月1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性、不当占用公共资源,均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异议成立则商标不予核准注册。

最后周兆成想说,企业布局知识产权值得肯定,但需在私权保护与公共利益间做好平衡。商标的核心价值是区分商品来源,而非对通用词汇的圈占。

金句:商标保护有类别边界,公共词汇不该成为企业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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